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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实务案例精义
0.00     定价 ¥ 136.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10225277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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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这本《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实务案例精义》,就是贵州众多特色亮点工作之一。
  《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实务案例精义》突出案例重点,通过贵州检察机关办理的30个典型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实务案例,将抽象的法律理论用具体的事实情节,生动、鲜活地表达出来,并附有详细的案件法律文书,非常适合各类读者学习、研究之用,同时也为读者充分了解贵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窗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实务案例精义》每个案例都邀请一位专家学者进行了精彩点评,对提炼案例背后深刻法律要义,切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这些专家学者,都是贵州基地的特聘研究员及专家库人员,在此要特别感谢他们作为“外脑”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大力支持以及对检校合作工作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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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实务案例精义》: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某竹鼠养殖场负责人陈某在其居住地某县某乡某村某组开始从事竹鼠养殖,并修建第一个养殖场所,养殖成功后逐渐扩大规模,又先后修建了两间养殖场厂房,并试养豪猪,房舍面积共计251.88平方米。2012年4月26日,陈某以企业名义申请在该地养殖竹鼠,经某县林业局同意许可。2012年6月8日,陈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即“某县某乡某竹鼠养殖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012年12月13日,中某公局与中某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成立了某高速公司,建设贵州省江口至瓮安高速公路。中某公局某公司通过签订合同承建了该工程第05合同段施工工程。并设立临时机构某高速TJ5b项目部,进入某竹鼠养殖场所在的竹鼠养殖地某组施工建设,在该地多次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地离养殖场最近处不足20米,最远处不足150米。施工爆破期间,某竹鼠养殖场养殖的竹鼠大量死亡。某竹鼠养殖场受损后,要求赔偿未果,遂委托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对竹鼠死亡与施工有无因果关系、死亡竹鼠的价值、该地是否适合继续养殖竹鼠及养殖场厂房价值进行评估(该鉴定机构鉴定范围为:农业、林业、畜牧业、园林及农林水利工程生产过程中的损失鉴定及价值评估;农、林、畜牧产品、农林水利工程和生产资料的质量鉴定及价值评估;农机、水利、生产资料给农、林、畜牧、园林造成的损失鉴定及价值评估),并支付了鉴定费用42000元。2014年11月25日,陈某亦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某高速TJ5b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员,鉴定单位将到现场进行鉴定,邀请某高速TJ5b项目部人员参加。2014年11月26日,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两名鉴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陈某、当地村支书杨某忠在场,某高速TJ5b项目部无人到场。2014年12月8日,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新农林牧鉴字(2014)第122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1.竹鼠大量死亡与修高速公路爆破引发地表激烈震动及施工噪音有因果关系;2.死亡竹鼠的损失价值63600元;3.根据竹鼠的生活特性,目前正在施工修建的高速公路与竹鼠特种养殖场实际距离50米,以后不能继续在此养殖竹鼠;4.竹鼠特种养殖场现有房产价值为195645元”,分析说明部分载明:“根据竹鼠的生活特点喜安静,目前正在施工修建的高速公路与竹鼠养殖场直线距离50米,公路通车以后汽车喇叭及发动机噪音将影响竹鼠的正常生活,所以通车以后该竹鼠养殖场不能继续养殖竹鼠。”某竹鼠养殖场遂起诉请求某高速TJ5b项目部、某高速公司、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中某公局、中某公局某公司连带赔偿其竹鼠死亡的损失63600元、养殖场房产损失195645元、司法鉴定费42000元、养殖场整体搬迁重建费用362540元。审理过程中,某竹鼠养殖场将主张赔偿养殖场整体搬迁重建费用362540元的诉请变更为要求支付停产九个月损失及搬迁过渡费共60000元。
  一审法院另查明,某高速公司系某高速项目开发人,该项目已通过环评,经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取得了该项目按某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施工建设的批复。某县人民政府对该路制定了《江瓮高速公路(某段)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对生产用房搬迁补偿费按每平方米12-18元计算,临时周转过渡费每月按每平方米12元计算。鉴定后,某竹鼠养殖场即停止了竹鼠养殖。审理中,鉴定机构于2015年5月22日对竹鼠死亡原因认定方法、死亡数量确认方法、不适宜继续养殖的技术参数等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竹鼠死因系解剖确定,死亡数量系竹鼠尸体清点称量结合某竹鼠养殖场负责人陈某陈述确定,不适宜继续养殖系根据竹鼠习性和高速公路常规确定,没有具体技术参数。某高速TJ5b项目部、某高速公司、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中某公局、中某公局某公司仍认为鉴定人的补充说明理由不充分,不应采信,中某公局某公司仍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一审法院认为,某竹鼠养殖场饲养竹鼠已取得林业部门同意并取得了营业执照,且在“某高速公路”修建之前就已从事竹鼠养殖,其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本案的争点是某竹鼠养殖场所受损失额的确定以及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行为与某竹鼠养殖场所受损害的因果关系,对此进行确认的关键证据是新疆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新农林牧鉴字(2014)第122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鉴定机构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名册在册司法鉴定单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其依法作出的鉴定意见,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般应当采信。其鉴定范围包括“农、林、畜牧产品、农林水利工程和生产资料的质量鉴定及价值评估”,养殖场房舍应属于牧业工程及生产资料范围,故其对养殖场厂房的价值鉴定并未超越其鉴定范围,且系以当地政府制作并施行的该公路占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估价,应予采信。某竹鼠养殖场在损失发生后请求赔偿未果的前提下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在鉴定人到场前以通讯方式邀请项目部派员到场,但项目部在已知纠纷存在的情况下并未派员到场,系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不得因此指责某竹鼠养殖场单方委托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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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民事检察实务案例精义
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中心支公司与夏某军、何某、钱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
焦点问题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指导意义
专家点评
相关规定
法律文书
某竹鼠养殖场与中某公局某工程有限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抗诉案
焦点问题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指导意义
专家点评
相关规定
法律文书
肖某丽、莫某润与谢某梅、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焦点问题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指导意义
专家点评
相关规定
法律文书
杨某民与泸州某路房开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终结审查案
焦点问题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指导意义
专家点评
相关规定
法律文书
王某与李某友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焦点问题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指导意义
专家点评
相关规定
法律文书
吴某淑、辜某国与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抗诉案
……

行政检察实务案例精义
公益诉讼检察实务案例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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