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中的道德智慧培养研究》:
1.道德认识能力发展过程分析
关于道德认识与道德能力、道德发展的研究,以认知心理学派的皮亚杰和科尔伯格最具代表性。皮亚杰运用对偶故事对儿童进行临床谈话的方法来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从而研究儿童的道德发展。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建立在认识发展基础之上的,并根据儿童对游戏规则认识发展的顺序,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岁以前“具有纯粹运动性质和个人性质的阶段”,儿童游戏的动力主要来自机体的机能:第二阶段是2-5岁的“自我中心阶段”,儿童以自我为中心来接受并执行外界规则;第三阶段是7-8岁的“协作阶段”,儿童开始考虑互相控制和统一规则的问题,但这种意识尚模糊;第四阶段是11-12岁的“规则编集成典阶段”,儿童完全掌握了规则并表现出自律的性质。①由此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都是按阶段发展的,每个阶段就是一个结构,后一阶段较前一阶段的结构具有更好的平衡性。科尔伯格继承与发展了皮亚杰道德认知理论,建立了自己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科尔伯格通过广泛的实证研究建立了著名的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模型,认为儿童的道德是沿着“前因循水平一因循水平一后因循水平”的阶段顺序不断发展的。在前因循水平,儿童的道德观念是纯然外在的,以避免惩罚或是满足自己需要而绝对服从权威;在因循水平,儿童已经了解、认识社会规则并将其内化,认识到它的正确性,“能顺从现行社会秩序,且有维护秩序的内在愿望”②;在后因循水平,达到普遍的伦理原则阶段,儿童以良心和普遍的道德准则作为行为的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道德沿着垂直与水平两个方向发展,垂直方向意即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水平方向表现为从认知发展经社会认知发展向道德认知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的推移。科尔伯格认为,“儿童的认知或智力发展和社会认知或角色承担发展是制约其道德发展的两个最重要的条件”①,也就是说,个体逻辑思维的发展和社会道德实践构成了道德认识能力发展的必备生理条件和社会条件。
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理论通常被译作“道德认知理论”,但是他们的研究不只关注狭义的认知,更涵盖了道德判断、道德评价、道德推理等内容,因此,他们的理论并不只是狭义上的道德“认知”理论,而是充分研究了个体认知与道德发展的关系、道德认识的发生发展过程、道德认识在道德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经包含了道德认识能力的相关内容,揭示了道德认识能力的发展过程。
道德认识能力的发展始于道德感知。人在道德体验和实践中、在与其他道德主体的相互作用中,通过对道德对象的感知获得了分散的、零碎的感觉。这种感知得来的道德印象虽然是初步的、感性的,甚至与道德对象的本质有一些偏差,但它却构成了道德认知及其后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人的道德感知能力得到发展。
在此阶段以后,人对感知得来的道德信息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抽象、概括出其本质,得到理性认识,将其纳入已有的道德图式,或改变原有的道德图式,形成新的道德图式,道德认知能力不断发展。图式是“一种经过抽象和概括了的背景知识或认知结构”②,道德图式也就是个体的道德认识结构,它是道德观念、道德信念等道德意识单元以网络状态相互作用而存在的,深深影响道德主体如何看待及评价道德现象,选择什么样的道德行为。当人得来的新理性认识与原有道德图式联系时,会发生两种情况:当新认识与原有道德图式有某种适当关系或者能找到与之联系的固定点,那么,新的道德知识被纳入原有道德图式,发生同化;当新认识与原有道德图式结构不吻合,旧图式无法处理新情况,就需要调节原有道德图式以适应新认识,发生顺应。无论同化还是顺应,都会使旧有道德图式不断更新和丰富,与此同时,道德知识、道德观念不断建构,道德认识体系更加完善。在此过程中道德认知能力不断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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