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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诉讼观念与和谐乡村建设:以广西民间传统观念为视角
0.00     定价 ¥ 89.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20169066
  • 作      者:
    袁翔珠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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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袁翔珠,女,汉族,甘肃玉门人,1972年1月出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12月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7月获得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资历。2009年前往台湾清华大学作访问学者,2013年赴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作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地方法制史研究。在《比较法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清代广西司法对少数民族民间习惯的认可》等论文20余篇,出版《清政府对苗疆生态环境的保护》等著作5部,获得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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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
        广西群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较为平和的传统诉讼观念,表现为息讼、简讼等基本样态,对于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广西民间也建立起了非常发达的民间调解制度,例如家族内部调解制度、壮族的寨老调解制度、瑶族的头人调解制度、侗族的款首调解制度、苗族的埋岩调解制度等等,促进了乡村秩序的稳定。同时,广西民间还孕育出强烈的正义观,如他们对于“理”有着坚定的信仰,对办案不公正的头人进行惩处,笃信社会公正等,实现了乡村秩序的公正。这些传统诉讼观念的形成,主要是由历史因素、制度因素、心理因素等造成的,其历史成因在于黑暗的官方诉讼,包括残酷的土官司法和腐败的流官司法,其文化成因在于语言文字上的障碍、淳朴善良的天性等。
广西民间传统诉讼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既存在着契合点,有利于促进和谐乡村建设。例如他们注重和谐的观念,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注重调解,有利于提高基层司法的效率;注重公平正义,有利于推进乡村社会的公正。为此,我们应当引导广西民间传统诉讼观念,汲取其中的积极因素,推进和谐乡村建设。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四个方面着手: 山歌传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以情说法: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促进和谐基层司法建设;灵活用法:建设富有民族特色的司法文化;弘法在人:加强基层司法人才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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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001
第一章广西民间传统诉讼观念的基本样态003
第一节简讼004
第二节畏讼010
第三节拒讼017
第四节息讼019
第二章广西发达的民间调解制度027
第一节家族内部调解制度027
第二节壮族的寨老调解制度029
第三节瑶族的头人调解制度045
第四节侗族的款首调解制度065
第五节苗族的纠纷调解制度070
第六节其他少数民族的纠纷调解制度073
第三章广西民间强烈的诉讼正义观077
第一节广西民间关于“理”的坚定信仰077
第二节广西民间对头人办案不公正的惩处080
第四章广西民间传统诉讼观念的成因085
第一节残酷的土官司法085
第二节腐败的古代流官司法097
第三节语言文字障碍156
第四节淳朴善良的天性158
第五章广西民间传统诉讼观念在和谐乡村建设中的积极意义161
第一节注重和谐,有利于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161
第二节注重调解,有利于提高基层司法的效率165
第三节注重公平正义,有利于推进基层司法公正179
第六章因势利导,推进和谐乡村法治建设184
第一节山歌传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民众法治意识184
第二节以情说法: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促进和谐乡村建设196
第三节灵活用法:建设富有民族特色的司法文化213
第四节弘法在人: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司法人才队伍建设222
结语226
附录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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