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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泰恩河上的黄龙旗:阿姆斯特朗公司与中国近代海军
0.00     定价 ¥ 8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108068224
  • 作      者:
    张黎源
  • 出 版 社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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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黎源 杭州人,1984年生,200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建筑学系(学士),2013年毕业于英国伦敦建筑联盟学院(AA School of Architecture)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硕士),现为职业建筑师。业余爱好研究中国近代海军史,曾出版译著《我在中国海军三十年——戴乐尔回忆录》《他选择了中国——大东沟海战亲历者、北洋海军洋员马吉芬传》等,曾任中央电视台纪录片《甲午》军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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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阿姆斯特朗公司位于英格兰北部的纽卡斯尔市的泰恩河畔,晚晴时期,它是世界著名的军舰制造商,也是清朝中国海军军舰重要的设计、制造厂家,这些战舰中包括了在甲午海战中不幸沉没的著名的“致远”号。

除了利用丰富的常见史料外,本书还大量发掘了保存于英国各机构的档案,以当年引进的各型号军舰为经,以清朝中国各级机构和官员的相关活动为纬,详细叙述了购自阿姆斯特朗公司的数十条军舰,从如何询价、设计、定型、制造到如何接引回国以及战舰的服役、战斗经过和最终结局的历史过程,对了解清朝中国海军建设及其在世界上的位置、清朝军事现代化思路和实践、清朝官僚体制的运行状况等都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本书配发的包括各种型号舰船设计图、剖面图在内的三百余幅精美插图和历史照片,极为珍贵。

阿姆斯特朗公司是清朝中国军舰重要制造商,本书详述了购自该公司的数十条军舰,从如何询价、设计、定型、制造到如何接引回国以及战舰的服役、战斗经过和最终结局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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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次海防大筹议与续购“济远”级巡洋舰1885 年 4 月,中法签订停战协定;6 月 9 日,《中法新约》签署,历时一年多的中法冲突归于平息。在战争中再次痛感海军实力之弱的清政府痛定思痛,决心惩前毖后,大办海军。21 日,在收到督办闽海军务的左宗棠关于拓增船炮大厂一折和北洋大臣李鸿章关于创设武备学堂一折后,清廷就此借题发挥,慈禧太后颁布懿旨:“自海上有事以来,法国恃其船坚炮利,横行无忌,我之筹画备御,亦尝开设船厂,创立水师,而造船不坚,制器不备,选将不精,筹费不广……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船厂应如何增拓,炮台应如何安设,枪械应如何精造,均须破除常格,实力讲求。”并着各沿海省份督抚大员各抒己见,确切筹议,迅速具奏。[8]如此兴师动众地筹议 海防,只有十年之前— 1874 年日本侵台事件后的海防大筹议能够与 之相比,因此这次事件被后世史家称为“第二次海防大筹议”。
  当这份谕旨还在以六百里加急的快马在帝国沿海的各处驿站间传递时,朝廷又收到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等的上奏,要求南北洋各分拨一艘巡洋舰,福建船政拨给两艘运输船,到台湾备用。对于南北洋水师并无多少实际掌控能力的中央政府只得转谕南北洋大臣及船政大臣,询问是否能够派船前往台湾。
  [9]在经历了福建船政水师
  全军覆没的创痛之后,孤悬海外的台湾、澎湖呈现出一种令人担忧的防护真空状态。尽管清政府也略能预料到固守畛域之见的南北洋大臣对此建议并不会热衷,但显然也切实感受到了台澎防务之危,重建该地区的海防力量已经刻不容缓。
  7 月 28 日,总理衙门寄给北洋大臣李鸿章一份公函,函称:沿海万里必须有大支水师方能相机策应,且台、澎孤悬海外,防守尤难,目前亟须添备船只,应先添兵船几只,或铁舰、或快船,以何项为宜,于何国订购,约需费若干,酌夺函知,以便请旨由部拨款,一面会商出使大臣订明购买。[10]当时总理衙门仍是清廷中央负责海军事务的机构,而李鸿章从订购“蚊子船”开始就是外购军舰事务的直接经办人,这次也不例外。在接到总理衙门的公函时,前驻德公使李凤苞恰好卸任回国,道出天津,于是李鸿章与其进行了商议,于两天后写就回信。
  根据李鸿章的观点,如“定远”之式的铁甲舰虽然威力强大,但“经费太巨,骤难多备”;如巡航舰(frigate,corvette)或护航舰(sloop)之类的“巡海快船”不适合中国国情;“超勇”之类的巡洋舰较为适合,但只能辅助铁甲舰,而不能独攻铁甲舰;称为“捷报舸”的通报舰(despatch vessel)可以探敌船行踪,但也只是辅助舰艇;“蚊子船”只能守口。总而言之,只有如“济远”之式的防护巡洋舰“尚可兼铁甲及快船之用”。在不知能够拨款若干的情况下,与其订购 2 艘铁甲舰,不如订购 6 艘防护巡洋舰,“以济急用”。至于在何国购买,这次或许是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将德国和英国均列入考虑之列,但李鸿章很清楚的是,这次在英国购舰绝不会再通过野心勃勃、意欲成为中国海军总顾问的赫德了。
  [11]
  朝廷的批准似乎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雷厉风行。8 月 4 日,朝廷令总理衙门电谕李鸿章,基本肯定了他购买防护巡洋舰的主张,但将 6 艘的订购计划缩水到了 4 艘,并令“即电商英、德大臣妥办。?
  ??泰恩河上的黄龙旗
  船价户部有的款可拨”[12]。同日,李鸿章致电驻德公使许景澄和驻英公使曾纪泽:“着照前购钢面铁甲快船定购四只,备台、澎用。”(第二日又加入“济远式”三字)在发给曾纪泽的电报中,李鸿章特别说明将会把“济远”级的原图、合同、价值寄给他参考,在英国订购的 2 艘巡洋舰将配备德国的火炮和鱼雷,以归一律。由于此时曾纪泽已被谕令召回国供职,驻英公使一职将由原署理江西巡抚刘瑞芬接替,因此李鸿章特别叮嘱曾纪泽“主裁”购舰事务,随后再移交刘瑞芬办理。[13]新的一轮购舰行动正式启动。
  在电告驻英、德公使的同时,李鸿章还写信向他们说明了具体情况。这些信件并未收录在后世编撰的任何李鸿章文集中,但时任驻英使馆参赞的英国人马格里保留了李鸿章寄给曾纪泽信的英文翻译件,后来收入他的传记中。李鸿章在这封信中对新购巡洋舰的技术性能做出了初步的,也几乎是唯一的规定,因此极具指导意义。翻译如下:
  我昨日收到了一封来自总理衙门的电报,称接到谕旨订购4 艘“济远”式快船,备台、澎之用,并要求驻英、德公使向该两国商议。船价户部有的款可拨。我立即就此向您致电,并要求您在英国订购两艘。请向驻柏林公使要求图纸、技术说明和合同。我希望您已经在很久之前得到这些文件了(在收到此信之前很久)。
  现在朝廷极力希望加强海军力量,特别是铁甲舰。台湾位于海中,澎湖是其门户,没有铁甲舰的话我们无法进行防御。如果中国要对抗西洋的侵略,它们的火炮不可小于 8 至 9 英寸,装甲不可薄于 12 英寸,航速不可低于 15 节。最困难的问题是吃水,不得大于 18 英尺。通常吃水较浅的军舰无法搭载大口径火炮或重甲,也无法快速航行。去年李凤苞搜集了各种军舰的设计,并向我报告了他考察的细节。我仔细地进行了研究,发现近年来英国和德国的新发明包括在水线下设计一道 3 英寸厚的装甲甲板,状如龟背。如此即便此甲板上方的结构被摧毁,军舰仍能航行和使用火炮。第二,装甲使用钢面装甲。英国铁甲舰“不屈”一开始想用 14 英寸的熟铁装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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