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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出版时间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0.00     定价 ¥ 30.8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11643988
  • 作      者:
    刘凤英,王朝武,傅莉辉
  • 出 版 社 :
    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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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凤英,女,1975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士辽宁省黑山县农业局高级农艺师,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0年。2009年承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2012年开始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014,2015年实施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项目。10余年来,培训科技示范户一万余户,培训新型农民2千多人,受到农户普遍好评,为地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一定的贡献,为乡村振兴不懈努力。获得辽宁农业科技项目奖3项,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7篇,获得辽宁省农广校课件及微课评比一等奖,担任过2本书副主编,一本书编委,被锦州市人民政府评为锦州市第四批市级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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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新 的局面和新的大发展"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缺乏管 理经验!发展规划和后继管理人才"赢利能力差等"只有通过长 期!定期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才能够逐步解 决存在的问题"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向好向前发展# 本书共七章"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体系的概论!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素质要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 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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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
  经营体系概述
  第一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体系的概述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
  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它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拥有或者掌握一定规模的土地、设备、资金等资产和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二是具有一定的经营知识、经验和能力;三是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具有相对较大经营规模、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好,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是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农业企业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我国集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社会化于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农业经营组织。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概念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可以被理解为,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
  中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是针对我国目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做出的综合判断。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果,并在农村改革的深化中不断丰富、完善、发展。双层经营体制就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形成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制度形式。双层经营体制下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但对于一些不适合农户承包或农户不愿承包的项目,还需集体统一经营和管理。国际经验表明,现代农业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方式,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是现代农业对经营方式的内在要求。
  我国已经具备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和条件,已初步形成了以小规模农户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社会化服务贯穿全程、各类主体利益关系相互联结的经营格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条件已经成熟。
  第二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的背景
  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形势下,家庭承包经营面临新的挑战。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计算,平均每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只能经营91亩(1亩≈667m2,全书同)耕地,每个农业从业人员只能经营52亩耕地。这样,如果扣除物质成本后每亩耕地一年的净收益按500元计算,一个农业从业人员一年的纯收入也就2500元,还不如在外打工一个月的收入。
  中国农业生产要再上新台阶,必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适度的经营规模和带动效应;具有良好的赢利能力和较充裕的资金来源,市场导向性强、注重品牌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业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有效缓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三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成
  我国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按农业生产者类型划分,主要包括以下6类: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承包农户
  承包农户是通过土地承包形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最普遍、最基本的经营主体。
  二、专业大户
  专业户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包括家庭副业自营户和承包经营户,其经营领域较为集中、生产规模较大。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专业户中又出现了专业大户,如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等。
  三、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代表了家庭经营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的方向,是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的有效实现形式。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互助经营为特征、社会化服务为内容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
  六、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已经成为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困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总体来看,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所有制关系并存、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现代农业经营格局,有力地支撑了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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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体系概述
第一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体系的概述
第二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的背景
第三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成
第四节新型职业农民
第五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素质要求
第一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基本素质
第二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营销理念
第三章家庭农场
第一节家庭农场的概述
第二节家庭农场的认定
第三节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与策略
第四节家庭农场经营风险
第五节家庭农场的管理
第四章专业大户
第一节专业大户的概述
第二节种植大户的生产管理
第三节养殖大户的生产管理
第四节农产品加工大户的生产管理
第五章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
第一节农民合作社的概念
第二节农民合作社的权利
第三节农民合作社的义务
第四节国家支持扶持合作社的主要政策和项目
第五节合作社的运行模式
第六节设立管理合作社
第六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第一节农业产业化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概述
第二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背景及发展现状
第三节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第四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策略
第五节申报、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第六节发展农业企业产业化
第七章农业社会化服务
第一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概念
第二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构成
第三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类型
第四节学会利用便捷的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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