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本书是在我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从选题到写作再到最终付梓颇经一番周折,如今本书面世,可以说之前的彷徨、挣扎、疑问总算有了一种交代,曾经的钻研、思索、努力也最终有了一个结果,至于这一结果的质量高低则留待时间的检验。
我博士论文的选题确定于2013年6月的一个下午,那时我已经确定继续跟随硕士导师史彤彪老师攻读博士学位,史老师叫我去他办公室讨论博士论文选题事宜。当时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么快就讨论博士论文选题是不是有点早了,严格来说当时我的博士生涯还未正式开启,在质疑之余也不禁对即将到来的博士阶段感到莫名的压力。史老师告知我他最近在研读《法国民法典》,其中第1349、1350、1353条分别规定了推定、法律上的推定和非法律上的推定的概念,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推定有明确而直接的规定,加之当时社会反响重大的“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热度不减,社会舆论持续发酵,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一时达到一个小高峰。因此人们对法院判决的批评纷至沓来,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遭遇了不小的挑战,这些热门案件引起争议的原因之一是法院对推定适用的有关说理论证引起了人们强烈的指责。史老师告知我目前法学学术界对推定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司法实践中推定不当适用的情况时有存在,希望我能对推定有关的内容进行系统的研究梳理,这不仅能够对推定的理论研究作出贡献,更加重要的是它会对与推定有关的司法实践大有裨益,这也是法学研究应当服务于法律实践的使命所在。遵循导师的指引,担负着解决司法争议难题、化解法律道德冲突、平息人们对司法审判的指责、重塑司法公正性与公信力的使命,我战战兢兢、不揣冒昧地开始了推定制度的研究。
确定选题之后,我进行了初步思考,当时自己对推定没有特别深入的理解,甚至可以说连基本的了解都算不上,因为在当时的印象中,推定就是类似于法律推理一类的制度,对推定的基本功能竟然都没有理解正确。其间,我也与法理专业和部门法专业的一些同学交流过,但是大多数同学的理解跟我差不多,大都认为推定是法律推理一类的东西,是与法律适用有关的一种法律制度,然而这种看似差不多的理解,实则与推定制度的内涵与功能大相径庭。在大体了解了推定制度的相关内容和同学们的相关理解之后,我既感到诚惶诚恐又在内心窃喜,惶恐的是推定制度的复杂性远超自己的想象,大多数法学专业的同学竟然都不甚了解,对于自己最终能否驾驭推定这一选题,仍然惴惴不安以致有点心虚。然而挑战与机遇并存,既然大多数专业人员都不甚了解,加之法学学术界对推定的研究尚需深入,司法实践中推定制度的运用尚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现实性问题,因而对推定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倘若我能很好地把握这一选题,对推定制度作出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性的研究,那么我的博士论文必将脱离枯燥的理论自说自话,成为一篇优秀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研究著述,这便是我窃喜之缘由。在惶恐的忐忑和窃喜的憧憬中,我逐渐进入了推定制度研究一文的写作阶段。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难题,诸如论文的命名、文章体系的构建、推定的理论定位等或大或小的问题,都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地困扰着我。为此我查阅了一切可能的纸质论著和网络资源,得益于人大图书馆丰富的馆藏和海量的网络数据库资源,我能够充分获得与推定有关的学术资源。论文写作期间我曾赴台湾大学交流学习,因而可以接触到台湾地区与推定相关的学术成果。所有这些学术资源与成果都是我后来论文写作的坚实基础,所以在论文的前期写作阶段,人大图书馆和台大图书馆是我最初的依靠。经历了前后约一年半的写作,论文初稿终于出炉。论文紧紧围绕推定制度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主线是推定制度本身,即“推定是什么”,它的概念、性质、效力、创制、适用等,对推定是什么、为何产生、有何作用、如何运用等问题作了全面的分析,由此得出有关推定制度的一些看法和结论。
论文写成之后,经历预答辩、外审、答辩等阶段。预答辩的时候,法理学专业的张志铭、叶传星、尤陈俊、张?、彭小龙等老师对我的论文都提出了十分中肯的修改建议,这对我的论文后期修改顺利通过答辩发挥了莫大的作用,论文匿名外审的五位老师也对论文提出了一些积极性的修改建议,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法理学专业的朱景文、范愉、冯玉军、马小红、曹磊、王振东、余履雪、孟涛等老师的谆谆教诲和专业熏陶也是我完成博士论文不可忽略的因素,在此也表示感谢。安徽大学法学院的四年初阶学习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五年进阶学习是我法学教育的港湾,同样是我法律情怀的归宿,心怀感恩道声感谢。汤维建、吴玉章、徐爱国、郑永流、朱力宇五位老师是我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五位老师总体上对论文作出认可,一致同意答辩通过,但是同时也十分认真地指出我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提出了下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是我后来修改成书的重要参考和指引,在此再一次对五位老师的认可和关心表示感谢。此外,在论文出版的过程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方明老师、黄丽娟老师对出版事宜多次操劳帮助,同样予以致谢。
最后最需要感谢的则是我的硕博导师史彤彪老师,在人大硕博期间能够师从史老师是我最大的幸运,史老师高尚的道德情怀和严谨的学术风格深深地影响着我。本书从选题到最终出版,史老师在背后有着看不见数不清的付出。选题阶段,老师循循善诱,指导我选择了一个十分有意义的题目进行研究写作,让我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写作阶段,老师叮咛嘱咐,不时关注写作进展并提出写作建议,使我时刻绷紧努力的弦;出版阶段,老师殷切期望,督促我修改完善并协助联系出版事宜,帮我顺利出版论文,可以说此书是我在史老师一路的提携拉扯下完成并出版的。学生将继续谨遵您“踏实做人,严谨治学”的教诲,在做人治学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本书是我第一部公开出版的著作,内心激动之余也有些紧张,激动的是长久努力的写作成果终于要出版面世了,紧张的是生怕自己见识拙陋而贻笑方家。推定是十分重要的法律方法,也是非常关键的事实认定制度,希望本书的研究能够完善推定制度的理论体系,充分发挥推定制度在案件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作用。同时,也期待本书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更优秀的推定著述问世,如此则本书的出版庶几如愿。
路漫漫其修远兮,谨以此文纪念我博士论文的出版。
郑文革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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