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方法大纲》:
希腊最初之历史家为希罗多德(Herodotus),欧人称之为“历史之父”。然其解释历史变化,皆是归之天道。此后在希腊晚期继起之历史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始知归之人事,并提出原因(cause)结果(effect),以解释历史的变化,此为古代历史解释上之最大的进步。吾国古史家如孔子、如左氏,其解释历史,则天道与人事并重。不过于人事内,尚未提出原因结果之关系。在此点上,不能不推希腊人之先我言之。吾国因果之说,是由佛学输入,然亦未能充分用之于历史。故吾国之解释历史者,多是就事论事,而未能于原因结果之关系上着眼。其实解释历史之最要的途径,即是推求其原因与结果。然原因结果之中,‘极为复杂。例如已往之原因,为现在之结果,而现在之结果,又为未来之原因。如此连续不已,无有止境。又如一个结果或出于数个原因,而一个原因或变为数个结果。又·如近的原因或发生甚远的结果,而远的结果又发生更远的原因。譬如汉人讨伐匈奴,而其结果为西罗马之灭亡。又如欧人寻求香料,而其结果为新大陆之发现。原因结果之复杂隐微,如是者甚多。凡在历史变化之中,能发现其原因结果,而加以正确的说明,即是历史解释之能事。前引司马迁所谓“《春秋》推现至隐”,意即指此。
凡解释人类历史的变化,又需要明了各种科学所研究之结果,而不可只凭普通的常识。盖常识多似是而非,每与科学相反。譬如普通人以为人类社会先有家而后有族,而科学家以为先有族而后有家。又如普通人以为人类政治先有封建而后有城邦,而科学家以为先有城邦而后有封建。此可见普通常识与科学研究之冲突。近世科学研究之结果,凡人类社会之成立,及政治经济一切文化之进步,皆有一定的顺序可循,如不达其理,则开口便误。又如普通人论事,皆就一事之片断而研究之。历史家论事,必就一事之前后关联而研究之。普通人心理与历史家的心理之不同,由此可见。德人柏尔亥谟(E.Bernheim)在所著Lehrbuchder Historischen Methode内屡言genetics观念,此即所谓渊源的观念。美人鲁滨孙(J.H.Robinson)在所著TheNewHistory内,屡言historical心理,此即所谓历史的心理。凡此皆谓凡研究任何问题,皆须自其原始,经过及变化之过程上注意,二者正同。学者必须先养成渊源的观念及历史的心理,而后足以言历史的解释。兹略举重大的历史变化如下,庶可使学者由此养成渊源的观念及历史的心理,而为解释历史之预备。
英人甄克思(E.Jenks)所著A Short History of Politis第一、第二章,论社会成立之顺序,甚为简要。其大意谓人类之初,只有群,初无他物以维系一群之结合。及其有共同崇拜之物,而后有族,而每族的共同崇拜物谓之图腾(totem),故此期为(一)图腾社会。此期内之族,再经过相当的时间而分为家。初为母系制,而后变为父系制。及父系制完成,即变为(二)宗法社会。此期内之族长家长,威权很大,而子弟妇女皆为其附属。至近世欧美各国,凡成丁之民,不论父兄子弟,皆有服兵之义务,与参政之权利,即变为(三)军政社会。自古以来,人类社会之变化,无不循此三种形式。在宗法社会之内,只有族长家长直接统属于国家,而在军政社会之内,凡成丁之人皆直接统属于国家。又在军政社会之内,其人民皆有政治的智识、军事的训练、组织的能力,为前代社会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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