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文学作品选》:
一点江湖
马步升
午饭后,红狐照常在后院大槐树下耍了一趟日月双煞刀,收了势,吐出一口火辣辣的气来。放了功后,顿觉一团清冽之气萦回肺腑问,时令还是烟熏火燎的炎夏,于他,却是神清气爽的晚秋了。举头一望,夕阳已蹲在西边的沙尖上,把一袭红纱扬手铺撒出去,天也就成了红的,地也就成了红的。浓绿的槐树叶让这红纱一捋,眼见得也红雾缭绕了。他的字号叫红狐,他也爱这红色,红的衣裳,红的血,他都爱。现在他就穿了一身红府绸练功衫。刚才双刀舞起时,场院里晴空朝霞,一派红血飞溅。在树荫下,这红绿相间的景致其实是很祥和的,十分惬他的意,刚好揣摩到他午后的心情。
每天午后,宽敞的后院就只剩他一人,他喜欢这份宽阔的宁静,也喜欢这天地一人的寂寞和孤独。家小和下人都在前院,他们在做他们此时想做和该做的事情。他对自己略笑笑,移步款坐在树下石凳上,将一对宝刀搁在面前的石桌上。石桌上还有丫头早已为他备好的茶和水烟。他轻抿一口,不热不凉,茶香宜人。这么小的事情都能摸到他的心坎,他又对自己略笑笑。而这一切的舒心畅意都是眼前这一对日月双煞刀带来的,他不由得空出一只手按住双刀。定睛看去,一双刀刃略呈暗红色,在夕阳残照的树荫下,蒸腾出氤氲血光。在刀光中,他看见了自己多年来纵横沙漠驼道的身影,也看见了无数对手正在千姿百态地从刀光中俯首穿过。刀刃拨动了沉寂已久的心弦,他顺手抓过水烟锅,打算在这个黄昏的水烟清香中,好好回味一下他膛过的日月风尘。
这时,管家铁嘴推门进来了,他碎步走到树下,躬身道:
“打扰老爷清修,少侠凡夫子求见。”
“不见。”
红狐口风中带着不快,铁嘴听出来了。他略一思忖,便朗声道:
“老爷,奴才以为,老爷不想见也得见,徒弟拜见师父是徒弟的本分,师父接见徒弟是师父的礼数。君子处世,利可以不图,礼却不可或缺,哪怕你贵比王侯富甲天下。先贤有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而今……”
“行啦行啦,”红狐不胜其烦,一摆手,豁地站起说:“好你个铁嘴,遍地人话你不说,偏要说鬼话!你知道我最烦酸文假醋摇头晃脑之辈,你要烦死我不成?念你费了半天口舌,就赏你个脸吧。”
铁嘴忍住笑,忙反身颠出门外,大声道:“少侠有请,老爷召见——”
凡夫子长得像祁连山上的松柏,顶天立地,古意苍苍,却给自家起了这样一个卑屈的字号。他年长红狐五岁,这没什么可惊怪的,居家过日子,没有儿子年龄大过爹的,可在技艺行,只论辈分不看年龄,徒弟大过师父的,多了。所谓先到者为君,后来者为臣,又所谓先得道者为师。凡夫子确实是红狐一手调教出来的高徒,并于前年自立门户,他已算得上万里驼道一等一的刀客了。论武功修为,他绝不在师父之下,只是师徒间较量武艺,意在互相砥砺,点到即止,不可动真,但红狐早已觉出凡夫子的真水平了。对此他既喜又悲,喜的成分还是多些,徒弟功夫精进,胜过师父,这是师父授徒的初衷,可也太快了点,师父才刚而立之年呀,好胜之心人之常情嘛。红狐真正感到悲哀的是,任何人都突破不了自身的局限,像他这类天纵之才世间本来少之又少,可身边就有,并且是自己的门徒。他经常想起幼时说书先生说既生瑜何生亮,对其中的玄机如今似乎才有了体悟,看来书中的话听一听也没什么坏处。不过,江湖品评人物,既要看真功夫,还要看成名先后,以及师承背景。打个比方:假使红狐与凡夫子武艺在伯仲间,在常人看来,前者要比后者高出一头,相反后者要是比前者高出一头,在他人看来,两人至多也只是旗鼓相当,何况凡夫子只是比红狐略高罢了。凡夫子要想当刀客领袖,只有当众打败红狐,可两人是师徒关系,凡夫子赢了武艺必然要输了道义,落个不忠不义不孝不敬的恶名。身为行侠仗义之人,本身无义可言,这是很致命的。凡夫子终其一生将甘居红狐之下,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红狐闲坐石凳,自顾自品茗吸烟,对端跪面前沙地的凡夫子视若不见。凡夫子向上拱拳道:“恩师在上,请受小徒一拜!”
红狐抿了口茶,待抽完一撮烟末,才淡然道:
“徒儿,你来干什么?心系江湖才是侠者本分,如此闲游闲逛,空耗光阴,岂是侠者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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