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小康”复苏的家庭中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告结束了,曹家又经历了另一场变故。从曹雪芹后来的处境来看,这场变故似乎更突然,更巨大,使他家破败得更彻底。但这一次事件的缘由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在研究曹雪芹的过程中于是便遭遇到了第一个难题,因为详确的史料文献已不可得,直接的考察线索更难寻觅,影响全无,成为曹雪芹生平轮廓上时序*在前的、恐怕也是所关*巨的一个空白点。
不过,从这场变故的规模就可以看到其性质的严重;而可以导致这种严重性质变故的,不外乎还是政治干系。这一点,如果从曹家上一阶段所经历的种种事故的那一条“来龙去脉”来推看,就显得格外分明。*可注意的是有一条资料说《红楼梦》作者“某人”,此某人“登贤书(中举),数年,家籍没,后遂逃禅”。这条记载说明曹家这次抄家是雪芹中举以后数年的事,这显然不是从高鹗续书八十回后的伪造情节中附会而来的。而雪芹中举,就算是照“生于1715”的假设来推(我是不赞同1715生年说的),那么他到雍正五年1727年冬底,也不过才“十三岁”,十三岁或更小的孩子,“登贤书”是不可能的。这就证明了中举以后数年的籍没,是他家再次遭到巨变无疑了。
然后,再就乾隆初年的各种情形来观察,那么唯有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里所发生的那一次大事故——这事故牵及许多的亲王、贝勒、贝子、公的革免和罪谴——特别令人注目。从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的时间来说,都是*大可能与曹家的再次遭殃有关联的。
……
以上的迹象,说明了平郡王在这个事件中惹了乱子、担了干系,从乾隆四年冬天到七年冬天,三年之间,销声匿迹,虽然史无明文,其为受到责谴可以推见。这种案件实际上都要牵涉极广,亲戚、仆奴、党羽都在穷治之列。曹雪芹家大约就是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了这一漩涡之中。此事发作的前一年,傅鼐已经因为误举参领明山、失察家人两事落职入狱,病卒于家。此事发作的后一年,被废的老平郡王讷尔苏亦卒。这不但是我上文所说的“六亲同运”的又一次再演,而且当时人所评议于傅鼐的“宽于接下太杂”,正可作他“失察家人”,因此沾带了当时的朋党政治干系的好注脚。无独有偶的是,平郡王福彭也恰巧在弘皙案事发审治的同一天,曾因失察他自己的包衣大(管家头儿)、披甲人等外出生事而自请议处(这件事在清代内阁“别样档”正是在弘皙案的下面紧接记录的)。像曹家这种身份的人家,处境、关系极为复杂,亲戚、家人之类的事,是*容易惹引祸端的原因。
虽然由于文献缺乏,我们对曹家再次惨遭彻底毁败的直接的、确切的案由一时尚无法列举,因而不能不用间接的曲折迂回的办法来窥测,但曹雪芹家*后一次的巨变显然是和这类案子里的下层人物、边沿关系有了株连,其他原因是否还有,尚待深入研讨。
曹雪芹家,从雍正末年,经过乾隆改元一段时间,大约维持了为期五年左右的小康局面,到此遂再次、也是*后的宣告彻底败落。
鲁迅先生说过两句话:“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涂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清朝末年的鲁迅本人是如此,并因此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开始产生了憎恶感。乾隆时代的曹雪芹,也正是从此而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并对那种种面目以及产生那种种面目的社会发生了憎恶感,脑海里荡起了许多疑问的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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