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民事检察:案例与实务研究
0.00     定价 ¥ 46.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10213984
  • 作      者:
    王水明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9-01
收藏
作者简介
  王水明,男,1975年4月生,浙江杭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先后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近二十年,曾被借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现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00余件,在《法学杂志》《人民检察》《青海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书寻法意:法学经典名著导读》。先后荣获“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民行办案人”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青海省检察业务专家”“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首届青海省优秀青年法学家”等称号。先后被青海省法学会聘为特邀研究员,被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聘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被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为理事。自2009年起,先后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青海省检法系统、新疆检察系统、青海省西宁市律师协会等授课20余次。
展开
内容介绍
  《民事检察:案例与实务研究》是王水明同志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十九年来办案、调研和思考的实践体会,是其长期工作在民事行政检察第一线的真知灼见之作,体现了“民行人”的情怀,反映出三十年来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轨迹,对于今后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具有参考借鉴意义。从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沿革的角度来阅读,也不无裨益。
展开
精彩书摘
  《民事检察:案例与实务研究》:
  【抗诉及其理由】
  北信源公司、林皓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3月24日以高检民抗(2004) 12号民事抗诉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理由是:终审判决认定北信源公司提供的杀毒软件存在缺陷并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1.终审判决认为,北信源公司的故障分析报告与创联公司的调查报告并无明显矛盾,可以作为北信源公司的诉讼外自认,属认定事实错误。(1)终审判决认定北信源公司2001年7月30日所作的分析报告,可作为诉讼外的自认,意指北信源公司在诉讼外承认LANVRV软件占有内存较多,因此对内存要求较高。而在该分析报告中并无北信源公司自认LANVRV软件占有内存较多的字句,而是认为7月30日故障是股市行情强烈波动引起用户连接数瞬间增大,占用了大量的内存资源,而LANVRV软件也要占用一定的内存资源,造成内存资源不足导致电脑故障。该报告并没有如终审判决认定的自认其软件要占用较多的内存,只属正常分析。因为任何一个实时运行的程序均需要内存,对同一服务器在同一时间里瞬间用户访问量过大,也会造成服务器分配内存不够。从该报告中不能得出北信源公司自认其杀毒软件内存要求较高的结论。(2)终审判决认为创联公司的调查报告与北信源公司关于电脑故障原因的调查报告并无明显矛盾是错误的。创联公司的调查报告认为造成电脑系统故障可能性最大的原因是LANVRV软件对内存要求较高,而北信源公司认为造成电脑系统故障是用户连接数瞬间增大,用户大量登录服务器造成系统进程和堆栈快速分配瞬间引起进程阻塞,引起SERVER. NLM代码出错。两份报告对造成电脑系统故障的原因是截然不同的,具有明显矛盾。终审判决认定两者并无明显矛盾是错误的。
  2.终审判决依据创联公司所作出的调查报告和凌峰的证言作为判决依据,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创联公司的调查报告中,创联公司只是主观判断了故障的可能性,并没有阐明故障原因,没有准确、科学的数据分析。该报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该报告的出具单位并不是一家具有检测资质的专门鉴定机关,而是一家商业公司;二是该报告并没有作出肯定结论,而是认为LANVRV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故障的可能性最大。在结论不确定,庭审中又未得到对方认可的情况下,该证据不能独立成为定案依据。凌峰作为创联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并不是具备该项软件技术和产品事故鉴定能力的专家,终审判决将其个人看法作为定案依据,认定北信源公司的杀毒软件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造成本案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属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对北信源公司申请鉴定的请求,一、二审法院未准许而自行认定,违反证据规则。北信源公司在一、二审诉讼中均向法院申请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权威专业机构对杀毒软件进行鉴定,但这一请求未被采纳,在本可以通过鉴定确定故障原因的情况下,单凭缺乏专业知识的法官通过自由心证,对两个效力相同而结论不同的证据作出取舍判断,是不符合证据采信规则的。
  ……
展开
目录
真情人方能获真知
我的民行检察情结
案例点评
1.邹淑仪与武志华、陆鹏财产共有权纠纷抗诉案
2.黄靖与陈光辉借贷纠纷抗诉案
3.浙江省平阳县建设建筑工程公司与杜纪修承包合同工程款给付纠纷抗诉案
4.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与浙江外事旅游汽车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
5.北京北信源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林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阳吴宁西路证券营业部产品责任纠纷抗诉案
6.魏昌苏与魏昌南排除妨碍纠纷抗诉案
7.蔡正杰与大余县荣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抗诉案
8.陈连根与陈国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9.胡彩林与浙江省南湖林场劳动争议纠纷抗诉案
10.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与浙江省三辰电器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抗诉案
11.田素芹与黄彩娥、黄建青房屋确权纠纷抗诉案
12.严凤香与浙江省淳安中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13.海天机械(余姚)销售有限公司与宁波德士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
1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与于天华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15.翁笑微与陈妩不当得利纠纷抗诉案
16.毛明太等六人与姚德全、王增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17.孙永瑞与范四新、靳群牛、青海省华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损害股东权益纠纷抗诉案
18.西宁市房地产集团房屋置换有限公司与兰州科技外语学校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19.金玉安与魏占兰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
20.旦成林等26人与普布扎西等28人用益物权纠纷抗诉案

制度研究
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民事抗诉案件再审庭审工作
探析
2.民事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研究
……
实务研讨
法律随笔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浙江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