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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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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国诉讼法治发展报告(2018)
0.00     定价 ¥ 6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62092124
  • 作      者:
    卞建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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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诉讼法治发展报告(2018)》是对2018年我国诉讼法治发展状况的概要与综述。首先对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及其内容作了梳理和盘点,然后分章节阐述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发展、实践状况、研究状况和国际发展。
  此外,为了更好地使读者了解国外诉讼法领域的新发展动态,《中国诉讼法治发展报告(2018)》邀请有相关国家法律研习背景、长期关注有关国家诉讼法发展动态的学者或者学生,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家诉讼法治的发展动向和新研究状况,以期开拓视野。最后,以“附录”形式列举国内诉讼法学领域2018年的重要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相关高校博士学位论文等数据,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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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诉讼法治发展报告(2018)》:
  关于不服互联网法院裁判的上诉案件的管辖,《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当事人对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当事人对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规定》第5条和第6条规定了互联网诉讼平台的建设和使用规范。根据规定,互联网法院应当建设互联网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作为法院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专用平台。通过诉讼平台作出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全管理。诉讼平台对涉案数据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诉讼平台实施诉讼行为的,应当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并取得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使用专用账号登录诉讼平台所作出的行为,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但因诉讼平台技术原因导致系统错误,或者被认证人能够证明诉讼平台账号被盗用的除外。
  关于互联网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程序,《规定》第7条规定,互联网法院在线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并于收到材料后7日内,在线作出以下处理:①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②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出补正通知,并于收到补正材料后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时间;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③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释明后,原告无异议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第8条规定,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通过原告提供的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过诉讼平台进行案件关联和身份验证。被告、第三人应当通过诉讼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诉讼材料,实施诉讼行为。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交换,《规定》第9条规定,互联网法院组织在线证据交换的,当事人应当将在线电子数据上传、导入诉讼平台,或者将线下证据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进行举证,也可以运用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电子数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关于当事人通过技术手段向互联网法院提交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技术手段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诉讼材料,以及书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后提交的,经互联网法院审核通过后,视为符合原件形式要求。对方当事人对上述材料真实性提出异议且有合理理由的,互联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
  关于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审查,《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①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②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③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④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⑤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⑥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电子数据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互联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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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纵深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
第一节 司法体制改革概览
一、中央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
二、中央深改委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部署
三、司法体制改革具体推进情况
第二节 政法领导工作体制改革
一、政法领导工作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二、研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软件
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配套举措

第二章 中国诉讼法的立法发展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第二节 民事诉讼的立法发展
一、民事诉讼立法发展概况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有关民事诉讼和执行的司法解释
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有关民事执行的司法解释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发展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章 中国诉讼法的实践状况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实践状况
一、刑事诉讼数据
二、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状况
三、刑事诉讼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四、典型案例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状况
一、民事审判执行数据
二、推行的主要民事司法政策
三、典型案例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的实践状况
一、行政诉讼数据
二、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状况
三、行政诉讼法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四、典型案例

第四章 中国诉讼法的研究状况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
一、研究概况
二、研究重点内容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状况
一、研究概况
二、重点研究内容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状况
一、研究概况
二、重点研究内容
第四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状况
一、研究概况
二、重点研究内容

第五章 国际诉讼法的发展动态
第一节 国际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动态
一、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的最新发展
二、英国刑事诉讼规则的最新发展
三、日本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四、德国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五、法国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六、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动态
一、美国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二、加拿大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第三节 国际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动态
一、域外行政诉讼法研究动态
二、域外行政诉讼法实施动态
第四节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最新发展(2017-2018年)
一、近两年发展综述
二、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修法流程简介
三、热点问题:司法鉴定的美国危机与《联邦证据规则》最新发展
四、小结

附录
2018年诉讼法学期刊论文统计
2018年诉讼法学著作统计
2018年诉讼法学教材统计
2018年诉讼法学项目统计
2018年各高校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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