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写作论谈》:
二、案例的编写要领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谈到文章与作品写作时曾说:“夫文本同而末异。”意思是说天下文章写作,既有共同规则又因体而异。现代文体写作学的原理也明确地告诉我们,写作时应依文体之别、受者之异而采取不同的写作方法并确定出不同的“审美目标”。根据上述案例的文体功能与特点,我们认为编写要领如下。
(一)反应敏锐,善于识选典型案例素材
从前文所讲,只有具备某种再认识价值,具备某种典型意义的案件才可称其为案例,也才有行文走笔的必要。因此,笔者认为编写案例的前提条件是有关编写者头脑机敏,眼光敏锐,善于在繁忙工作中,根据社会宏观背景和公安法制战线形势动态发现典型案例,内视到它的“思想意义”和“再认识价值”,进而跟踪追击,伏案走笔。
(二)熟悉案情全貌,深入开掘主旨
抓住理想的案例素材后,切不可急于动笔,还需要做好两个准备工作:一是进一步翻阅有关案卷材料。必要时,还应走访有关当事人、知情人等。目的在于进一步熟悉案情全貌,为以后选取角度,确定主旨提供根据。此项工作对于当初未直接参与办案,的拟写者来说,尤其必要。二是动用分析、综合、联想、比较,甚至逆向思维,根据案例素材固有的思想意义和再认识价值,再针对社会背景、公安法制战线形势动态和工作需要进而确定出该篇案例文字的主旨。此项准备工作要注意的是,根据文章主题与材料的辩证统一原理和案例主、客观统一的文体特征,同一案例素材,可以开掘出不同的主旨,其深浅平奇全在编写者的构思之功。
(三)合理布局,精心剪裁
布局即结构,它是一篇文章表现形式的要件,结构的优劣对文章的整体效应有着相当的影响。案例属于应用文体范畴,结构上不追求曲折变化之美,而只求严谨通达之长。这里我们从两个层面简单归纳一下案例文面布局的一般规格:
一是文面上的总体布局。一般有三种类型:第一,先按后案式,“按”即编写者对所选的案例的精当的评议文字,也即是编写主旨之所在,“案”即对所选取的案例事实的精当叙述。当然,其中一般亦渗透着少量议论。第二,先案后按式,情形正好与先接后案式相反。第三,一案贯穿式,即前后并不赘“按”,只叙说案情及有关情况。至于编写者的看法及该篇编写主旨则应借助春秋笔法巧妙地融合在记叙与说明的文字之中。
二是叙说案例的层次安排。不论哪种总体布局的案例文本,其叙说案例都应该被看作该篇案例材料的主体部分,其层次安排常有纵横两种方式:“纵”者,即以办案先后过程逐一陈述开来(单案素材的用此式为宜);“横”者,即以编写者的几则评论或案件性质(指复案素材的)为“层界”逐层布列开来。
精心剪裁,是指一篇案例“主体”部分内容的详略侧重问题。由于写作意图不同,主旨取向不同,编写时要对原案例素材的固有环节予以仔细筛选,从而确定出主次详略。只有这样才能节省笔墨、重点突出和倾向鲜明。比如,一篇案例的主旨在于说明深入调查、扩大线索的重要性,那么就要把原过程中的“通过走访群众甲和乙,才走出迷宫最后找到关键”的情节作为重点详叙一番;如果一篇案例意在说明“技侦”的作用,那么原案例素材中的其他固有环节自然理应略写,而必须把关键时刻靠技侦手段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环节如此这般详写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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