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德课新课改的回顾与展望:基于生活德育的视角》:
(一)校内生活的连续性不足
校内生活空间的连续性不足集中表现在品德课程的各种实施途径之间的分离特别是品德课与德育活动的分离。儿童的学校生活应当是一个连贯的整体,各个空间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共同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在学校中,作为品德课程的各种实施途径并没有形成合力,而是处于分散、游离状态,各部分之间缺乏必要的关联,从整体上削弱了品德课程的影响力,也使得儿童的校内生活空间存在断裂的问题。
首先,从依据来看,品德课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而德育活动的开展缺乏具体、详细的标准。正如一位班主任所言:“我觉得,你像语文,我们有课本,你看德育有什么依据呢,它没有系统的课本,只能是班主任根据自己的感觉来。虽然它也有像《中小学生守则》还有学校的一些计划之类的参照,但是没有一个像语文书一样,让所有的小学老师都能用的(依据),所以它就是比较随意、比较随性。……如果品德课作为一门课程的话,它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体系,就是有一个体系,但是班主任工作没有这么明确的体系。它可能今天出什么事就处理什么事,明天出现什么事就处理什么事,它针对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孩子。我觉得它应该有自己的体系,应该更科学、更系统。但是我们班主任工作比较琐碎,考验的是我们的耐心以及这种零散的智慧,没有这种体系在里面。”①德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缺乏像品德课程标准那样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系统性的依据,它主要根据时间节点以及学校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特色活动,“德育活动无非就是节点的正常教育,比如说,‘六一’的时候我们会开展一些评优评先,像我们的感动之星、最美之星,这都是开展了好多年的品牌活动。比如说,公祭日的时候我们也会开展一系列的少先队的活动。……另外,还有一些传承下来的品牌活动,觉得还是不错的就继承了下来”①。虽然学校也提出了相关的工作依据,“开学初教育处结合学校‘养习月’制定并实施了《学生分层次德育目标实施细则》,使我校班级管理和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②,但是,这只是从宏观上对儿童特点的分析和把握,缺乏实践中对具体操作的指导。从依据来看,品德课与德育活动各有不同,二者并未形成合力。其次,从人员安排来看,品德课主要由品德课教师负责,而德育活动则主要由班主任、大队部以及教育处的老师负责。虽然会出现部分班主任兼任品德课教师的情况,但是,二者也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再次,从具体的工作来看,品德课由教务处主管,德育活动则由教育处主管。二者之间也缺乏一定的联系,在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方面各自为战,从而形成了“两张皮”的现象。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曾经直陈品德课堂教学与德育活动分离的问题,“……对,至少它俩能结合起来,能够共同做一个事情,别我品生要上这个,班主任班会要上这个,平时处理问题再忙那个,可能它花费的时间很多,比整合之后的要多多了,但是它的效果达不到我们整合在一起,一块使这个劲,是这样子的。但是现在不能保证,现在我们学校为了保证品生品社课程,它有专职的老师,一个老师能教十个班级,他没法走到学生的中间去,了解孩子们到底想什么,这帮孩子的心理特点或者共同的特征,能够围绕这些孩子进行一些什么样的德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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