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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一本书读懂新个人所得税法
0.00     定价 ¥ 49.8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21603972
  • 作      者:
    蔡昌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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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书读懂新个人所得税法

  洞悉税收筹划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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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蔡昌,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SPA),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闽江学者讲座教授,担任国内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深厚的会计与财税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

  专业领域:会计理论与政策、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税收契约与产权税收学等。在《人民日报》《税务研究》《南方经济》等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作品入选《中国会计年鉴》《中华文库》《中国财政金融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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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通过案例为读者全方位解读个税的基本内容与理论、个税全方位税收筹划以及个税避税与反避税的方式方法。本书有三大特色:一是系统性,本书围绕新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点、操作实务与筹划技巧,系统地解读新个人所得税及其应用;二是实操性,本书撷取新个人所得税实践案例,娓娓道来,讲述新个人所得税实务中的操作程序与方法;三是趣味性,本书穿插一些新颖而有趣的税收案例及知识链接,使读者在轻松阅读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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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2.2 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财产性所得、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合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除综合所得外的经营所得、财产性所得及偶然所得,依照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1.综合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与所得人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与所得人之间不存在相对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进行确认;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进行确认。

  2.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所得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进行确认。

  其中,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股息、红利合称为股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派发的红利,称为红利。

  (2)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进行确认。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3)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进行的财产转让主要是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转让。财产转让实际上是一种买卖行为,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履行财产转让合同,形成财产买卖的法律关系,使出让财产的个人从对方取得价款(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财产转让所得因其性质的特殊性,需要单独列举项目征税。对个人所得的各项财产转让所得,除股票转让所得外,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4)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进行确认。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实质重于形式”的税种。无论是作为征税机关还是纳税人,在判断所得来源应该按照哪一类税目来交税时,都应该依据这项收入的实质来判断。


  著名小品演员赵丽蓉大妈曾在春晚的舞台上挥毫写下笔法苍劲的四个大字“货真价实”,获得观众的一致好评。现在我们就借此虚构一个个场景来看看个人所得税税目如何讲求“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假设赵大妈受雇于中央电视台,在出演中央电视台负责制作的春晚小品节目中写下了“货真价实”这一墨宝作为演出道具,小品演出大获成功,观众对这一墨宝反响热烈,之后电视台因此给了赵大妈1万元奖金。那么这1万元的奖金所得就是典型的工资薪金所得。

  后来,因为这幅墨宝的出名,赵大妈出来单干,成立了一个赵大妈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第一年赵大妈专门写“货真价实”这幅墨宝,一年的收入减去相关开支,所得1万元,那么这1万元所得就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了。

  有一天,赵大妈到一个饭馆吃饭,觉得这家饭馆价格实惠,口味鲜美,赞不绝口,饭馆老板顺势请求赵大妈题字宣传,于是赵大妈欣然挥毫在饭馆的墙上写下了“货真价实”四个大字,饭馆老板给了赵大妈1万元报酬,此处的1万元报酬就是典型的劳务报酬所得了。

  鉴于赵大妈“货真价实”这四个字写得炉火纯青,北京日报专门选了一幅刊登在该报一个专栏上,并支付了赵大妈1万元稿酬,这1万元即为稿酬所得。

  后来赵大妈写的“货真价实”越来越出名,便专门注册了一个商标,被之前饭馆的老板看上便花了1万元买了赵大妈这一商标的两年使用权,这1万元就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年后,饭馆老板将剩余期限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一家药店,拿到了5000元的差价,那么这5000元就是典型的财产转让所得。


  举这个例子就是想告诉读者,在个人所得税实务中,所得的实质比形式更为重要,这是判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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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道路曲折,前途光明

1.1 个人所得税法的前世今生// 002

1.2 个人所得税未来改革的呼声// 004

1.3 新个人所得税改革影响有几何// 008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隆重登场——初识庐山真面目

2.1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014

2.2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税制要素// 015

 

第三章 个人所得项目——财富流入,纳税几何

3.1 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 038

3.2 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051

3.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056

3.4 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058

3.5 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061

3.6 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062

3.7 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064

 

第四章 扣除项目——税式支出的优惠力度

4.1 基本减除费用// 072

4.2 专项扣除// 072

4.3 专项附加扣除// 073

4.4 法定其他扣除// 098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涉外实务——外籍身份何去何从

5.1 外籍人员涉税管理// 102

5.2 海外派遣人员涉税管理// 112

5.3 个人境外投资// 123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与管理——有理有据

6.1 申报无小事,流程须牢记// 130

6.2 你的信用名片:纳税人识别号// 135

6.3 申报纳税与汇算清缴// 139

6.4 纳税后续管理// 149

 

第七章 税收筹划——守住钱袋子

7.1 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界定// 152

7.2 避税的概念及界定// 154

7.3 逃税的概念与界定// 155

7.4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157

7.5 个人所得税筹划案例// 160

7.6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 167

7.7 经营所得的筹划// 181

7.8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190

7.9 稿酬所得的筹划// 194

7.10 特许权使用费的筹划// 196

7.1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筹划// 199

7.12 财产租赁的筹划// 201

7.13 股权转让的筹划// 204

7.14 股票期权的筹划// 209

7.15 销售激励的筹划//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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