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围城内外说法律·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疑难解析
0.00     定价 ¥ 5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53516769
  • 作      者:
    孙洪林,孙鸣民
  • 出 版 社 :
    上海文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8-01
收藏
作者简介
  孙洪林,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静安区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华东师范大学房地产专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丰富的房地产法律实务经验,是专攻房地产法律的资深律师;有着极其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代理经验,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家族财富管理等方面颇有建树,对与婚姻有关的疑难复杂案件有独到的法律见解和积极稳妥的处理方案。著有《我的房产我作主》,主编《新民法谭——法律服务百姓的践行之路》《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等。
  
  孙鸣民,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银行业委会委员,2019年上海市律师代表,上海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民革静安区委2018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入选上海市涉外律师人才库。获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国际贸易与房地产双学士学位,英国朴茨茅斯大学LLM国际商法硕士学位。有丰富的婚姻家事类法律实务经验,是专攻国际法与婚姻家事法律的资深律师;在传统民事领域,亦有极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丰富的诉讼经验: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带领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一系列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在众多知名报刊杂志中发表大量的案例分析、法律解答等专栏文章,并通过新媒体追踪热点事件及评析相关疑难案件,搭建起市民与法律之间的桥梁。
展开
内容介绍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自1997年创建以来,一直秉承“申明执法为民、房系百姓冷暖”这一宗旨,以期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经过二十多年承办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积累,掌握了大量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也让我们萌生了一个想法:通过编写一本面向大众的案例法律书籍,帮助读者更便捷地了解身边的法律和规定,从而普及法律常识、提高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为便于读者能在短的时间内找到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围城内外说法律·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疑难解析》在结构编排上以日常生活中婚姻家庭关系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为主要框架,根据不同的适用“场景”进行章节编排,通过故事案例的形式将法律适用融入其中。
展开
精彩书摘
  《围城内外说法律·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疑难解析》:
  我和老伴就一个女儿,真是把她当掌上明珠。我还好一点,我老伴对女儿那个宠啊,我都看不过眼。只要女儿想吃的,他跑遍上海也要给她买回来;只要女儿想要的,在能力范围内,我老公都会满足。女儿也听话,学习好,工作好。就是恋爱这个事,我们有点烦。女儿找的这个男朋友,比她年纪小一点,卖相是不错,应该我女儿就是看中这一点。这个男孩子家里条件不好,拿不出钱给他们买婚房。女儿原本的意思是两人可以先租房,等有了首付的钱,再去买套房。我们不忍心女儿受罪,就把原来我单位给我分的一套小房子卖了,把钱拿去给女儿作为首付,这样他们两个年轻人自己还贷款就可以了。我们拿出的钱比他们新买房子价钱的一半还多一点,本来我想着新买的房子等于是我们家的钱买的,产权证上就写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可女儿说这个男孩子很敏感的,这样会不高兴,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我和老公不大赞同,因为我们其实是看不上这个男孩子的,家里条件不好也就算了,关键是他看上去很浮躁,嘴很花的,很会说,觉得这种人不牢靠。他们两个人如果过得好,能一辈子走下去,而且他对我女儿好,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万一像我们所担心的那样,他现在对我女儿是千好万好,以后对我女儿不好,不就麻烦了。何况结婚一般都是女方要加名字到男方买的房子产证上,这次我们家颠倒了,男方要在女方买的房子上加名字。可女儿说什么也不听,被这个男孩子迷住了,非要加上他的名字。于是我们提出,既然男方要加名字,就先写个协议。很简单,协议写清楚,房子我们出了一半的钱,虽然我们老两口产权证上不写名字,但房子我们有一半的产权份额,这套房子未经我们同意,不准出售、出租和抵押。这个协议上,我女儿、这个男孩子和我们夫妻俩都签了字。房子是女儿和这个男孩子去看的,合同也是他们自己签的,不过首付是我们付的,有转账凭证,当然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女儿和这个男孩子的名字。我们是看好房子后签的协议,之后我女儿和他领了结婚证,过了一段时间签的买卖合同。房子买好后,就开始装修。说好等房子弄好后,晾三个月,等可以住的时候再办婚礼,刚好住到新房里。可还没等他们办婚礼,我女儿就发现这个男孩子外面有人了。这个男的承认,说是前女友来找他的,是女方主动,他是被动的,他以后再也不会了。我劝女儿说,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早离早解脱。女儿这次听进去了,就和这个男孩子谈离婚的事。因为两个人没有一起住过,也没什么其他共同财产,就是这套房子。这个男孩子很无耻的,说产权证上有他的名字,房子的一半是他的。我女儿就说起我们四人签的协议。这个男的说,这个协议不算数,是结婚前签订的,以产权登记为准。请问律师,这个房子一半多的钱是我们夫妻俩付的,贷款还了还不到一年,都是我女儿在还,这个男的能分到房子的一半吗?另外这个男孩子出轨的事,对分房子有影响吗?律师解答
  虽然,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你提到的你们与女儿、女婿签订的协议应该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此按该协议的约定,该房屋中一半产权归你和丈夫所有。对于另一半产权份额,在分割时,法院通常会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来进行分割。法院判决房屋归你们和女儿的可能性很大,由你们给付男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由于该房屋涉及你们的产权份额,所以一般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处理。你们夫妻可以依据该协议,主张对该房屋享有产权份额。
  另外,离婚时,如果你女儿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导致离婚的,你女儿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男方损害赔偿。
  ……
展开
目录
第一篇 步入婚姻殿堂之前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
男朋友/女朋友财产纠葛之法律解决
01.恋爱购房现分割房屋归属法院判
02.昔日恋人法庭见为了房子起争执
03.最熟悉的陌生人
04.国外生活的弟弟,与女友上海购房,产权弟弟有份吗
05.与男友一同购房,如何签订协议保障权益
06.赔了女友又折房,我该怎么办
07.恋爱期间女方借钱给男方,现男方称其为赠与,如何处理
08.恋爱时男方出首付购房,产权登记女方,万一分手房子就归女方
09.女方家庭出资购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女方就没有份了吗
与未婚妻/未婚夫的财产纠葛之法律解决
01.女朋友非要产权加名,结婚不成,定金、装修等损失谁承担
02.婚礼前一天老公意外过世,彩礼首饰要退吗
03.婚前购婚房,产权登记女友名下,女友“劈腿”,房子可以要
回来吗
04.结婚后才发现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欲离婚,彩礼能否全部索回
05.男方家人为购房而出资30万元,在两人离婚后男方家人能否
要求返还财产
06.面对为了房子信口雌黄的女友,怎么办
07.被设计的同居生子
婚前财产协议法律知多少
01.无耻的女婿
02.与外国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后遭遇背叛
03.再婚前的婚前财产协议
04.模特女儿的不幸婚姻
与同居同行的法律
01.同居期间的借款到底存在吗
02.同居时攒钱购房,男方能要回吗
03.同居后为非婚生子买房,还可以被要回去吗
04.与男友从私奔到分手
05.我和老公不是事实婚姻吗
06.同居给女友买房,分手可以要回来吗
“假结婚”“假离婚”惹出的麻烦之法律解决
01.为生三胎与丈夫“假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该协议究竟是否有效
02.为了多分动迁利益“假结婚”,离婚后“前妻”要主张征收利益
03.为购房欲与前夫“假结婚”,风险有哪些
04.我被前妻骗了两次
05.从天而降的遗产争夺人
06.签订协议的“假结婚”,还是出了问题
07.早有预谋的妻子
08.“假结婚”和“真离婚”的后果
婚姻效力之法律解惑
01.我是同妻,我的婚姻有效吗
02.妻子与他人暗结珠胎后再与我结婚,这个婚姻有效吗
03.无效婚姻解除后男方购房,女方以介绍购房为由要求分割房产
是否合理
04.有病的妹妹“被结婚”,婚姻登记可否撤销
……
第二篇 关于离婚、再婚、复婚
第三篇 婚姻相关的赠与、债务及其他财产纠纷
第四篇 关于孩子
第五篇 关于家族继承
第六篇 涉外婚姻简要提示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浙江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