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研究》:
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价值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为“双一流”建设指明了方向,即“双一流”建设重在内涵建设;也为中国新时代高等教育确立了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向。
所谓内涵式发展,指的是发展模式的一种类型,即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着眼于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提升、实力增强,它是与外延式发展相对应的概念。显然,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发展理念与发展价值。而发展模式与发展价值的高度内洽便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文化样态。
如果说质量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那么质量文化则更注重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质量的价值建设。近年来高等教育的质量文化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二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从质量保障的角度提出了高校质量文化这一概念:质量保障不仅要求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模式,而且要求促进机构内部质量文化的发展。
这至少表明了以下两方面的意蕴:一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必须着眼于质量主体的高校;二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应着力于高校内部质量文化(以下简称“高校质量文化”)的发展。
自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中国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引起了政府、高校及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种质量保障的政策举措也纷纷出台,如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国家、省、高校等各个层面的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等,这些政策举措无疑对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毋庸讳言,这些质量保障政策举措收到的成效并未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些政策举措使得对高校质量保障的制度性约束大为加强,尤其是对影响高校质量的负面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但因其带有强烈的“自上而下”色彩和倾向,这些政策举措也不可避免地约束了作为质量主体的高校在保障和提升质量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这种制度性约束过于“刚性”(如主张统一化、标准化的量化评价等),与高校质量的多样性、发展性、内生性等“柔性”特质并不相融,甚至有时因过于追求和看齐量化指标的“标准”。当这些“标准”未能反映高校质量的本质时,反而造成了高校质量保障的错位。此外,由于某些功利导向及认识误区,使得许多高校质量保障的政策举措并未得到切实实施,从而使制度性约束的“刚性”因实施过程中的“弹性”而消减。
由此可见,高校质量仅有制度性约束是不够的,而且这种制度性约束常常是以功利为导向,其效果往往是短期且外在的。如果这一制度性约束违背了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质量的本质,就更无效果可言。特别是若还存在一种与保障高校质量完全相悖的制度性约束,且更为“刚性”,并拥有更为强力的功利导向,加之机构和个体的趋利行为,将大大抵消高校质量“刚性”约束的效果,甚至对高校质量带来摧毁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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