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是党关于农村工作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全新成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总结党管农村工作的历史经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对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责任人,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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