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变迁与演进》:
如何通过设置合理有效的机制,平衡银行的利益,打消其顾虑并调动其积极性,是金融数据共享通往成功路上的最大障碍。
挑战二: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如果说医疗数据代表的是个体的生理特征,那么金融数据则体现的是用户的金融属性。因此金融数据共享和医疗数据共享一样,面临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
银行一直是客户信赖的数据保管者,因为银行耗费巨大的财力和人力保障数据与隐私安全,同时面临诸多法律规范。在金融数据共享推进中,监管机构、银行和个人最大的疑虑是:金融科技公司如何保障共享数据的安全和用户隐私?
共享数据的隐私和安全挑战来源于3个方面。首先,基本的安全性,即如何保证在共享过程中数据不会被盗用和篡改,隐私不会被侵犯。其次,使用范围和透明性,即如何保证共享数据只能在客户授权范围和时间内使用;如何用直接明了的方式让用户了解什么数据被共享、谁在使用以及有何风险;用户如何收回共享授权,如何保证收回共享授权后数据真的被共享方永久删除。最后,明确职责,即保证客户在共享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受损后,应该找谁负责,如何补救,以及如果补救处理不当如何申述等。
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在任何行业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金融业的数据直接涉及个人财产,所以这项任务就变得更加重要而且充满挑战。金融数据共享涉及多个企业之间的利益和职权划分,成为参与各方面临的最大难题。
挑战三:公平原则的维护。
共享金融数据的目的在于打破不公平的数据壁垒,可是在打破旧的不公平后,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会引发新的不公平。
譬如在推进金融数据共享中,金融科技公司是受益方,而数据接口的技术开发由银行来承担——如何创造机制来打破这种责任和利益不匹配的不公平?又譬如在金融数据共享所倡导的银行转型成为平台生态圈后,必然造成强者恒强、大者越大的格局。大银行更加容易垄断并挤压中小银行的生存空间,如何在效率和公平上找到合适的平衡?再譬如金融科技公司在使用共享金融数据给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是否也与银行一样受到同样的法律法规监管?如果要在金融数据共享的监管上区别对待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如何把握尺度以杜绝法规的不公平造成的监管套利?
挑战四:模式的选择。
金融数据共享的最终目标是最大化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推动金融数据共享有多种途径。如前文所述,英国和欧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上而下的模式,由政府主导制定政策,银行配合。而美国选择自下而上的模式,由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均衡博弈,以市场机制推动为主、监管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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