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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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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出版时间 :
非税收入及社保基金学习指南
0.00     定价 ¥ 7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09217382
  • 出 版 社 :
    中国市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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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适用对象
  ①税务局社保费、非税收入等一线征收人员和税务管理人员;
  ②税务师事务所,财税培训、知识服务机构;
  ③高等院校财政、税收、保险专业学生等
  ★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局征收培训、学习手册
  ■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8位业务骨干联合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精心编写;
  ■汇总梳理现行12大类非税收入、5大社保费征收标准、征缴模式等关键知识点;
  ■内容提要+学习要点+政策依据+随堂练习+案例分享+延伸阅读+过关测试;
  ■7大模块,简明扼要,可读性强,政策完整
  ★案例丰富,与实际联系紧密
  非税收入与税务机构新职能,你懂了吗?
  一个住房公积金使用误区的案例
  土地复垦费答疑
  在中国“送”走一个人到底需要花多少钱?
  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老鼠仓”的处罚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实例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实例
  排污权交易十年推而不广,问题出在哪了?
  关于2017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购买免税商品入境后售卖,涉走私被判刑
  彩票公益金曾经去向成谜
  养老保险交满15年,退休后能领取多少钱呢
  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保统一归税务征收的误读
  国务院新会议:降社保税率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展中央调剂的影响
  ★4套测试试卷,自测方便
  非税收入知识测试试卷一
  非税收入知识测试试卷二
  非税收入知识测试试卷三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测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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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财税优学堂
  作为南平市税务局与福建税务干部学校的长期合作项目,“财税优学堂”通过师带徒、徒辅师的形式,以问道、闻道、悟道为学习方法,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旨在打造一支房地产建筑领域的专家型税务团队。在蔡少优导师的带领下,“财税优学堂”团队成员在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本职工作的同时,精心整理撰写了《非税收入及社保基金学习指南》一书,旨在将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读者共享,共同助力改革新政平稳落地。
  蔡少优
  ■福建人,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税务专业。正高级讲师(教授级),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税务系统知名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人士,国家税务总局师资库名师成员,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厦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湖南大学常年聘请培训师,曾任全国第35强房地产企业正荣集团副总裁和企业财务总监,现任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主攻建筑房地产业税收实务。
  ■主编《房地产涉税疑难问题解析》《企业纳税风险控制指南》《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操作指南》《土地增值税清算全流程答疑》,以及 “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国家级规划教材《财政与税务基础》。还撰有《税务检查》《会计电算化教程》。2006年参与开发的“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与检查”培训项目获全国税务系统第二批特色培训项目荣誉称号。发表论文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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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紧跟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新变化、新趋势,
  全面掌握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缴方式、减免范围等关键知识点,
  为税务征收做好智力支撑和知识准备
  12类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政府名义捐赠收入
  ■特许经营收入
  ■中央银行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政府利息收入
  ■彩票公益金收入
  5大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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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五章 罚没收入
  内容提要
  本章内容包括罚没收入的概念、特征和分类,阐释了执行罚没应遵循的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收支两条线”原则等四个原则。
  【学习要点】
  一、罚没收入概述
  罚没收入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罚没收入主要包括一般罚没收入、缉私罚没收入和缉毒罚没收入,其中一般罚没收入具体有公安罚没收入、检察院罚没收入、法院罚没收等,缉私罚没收入包括公安缉私罚没收入、工商缉私罚没收入、海关缉私罚没收入等。
  (一)罚没收入的特点
  罚没收入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罚没是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一种责任,是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形式,罚没款由国家执法部门依法向个人、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强制征收。
  (2)非固定性。政府罚没收入的非固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征收时间的非固定性;二是征收数额的非固定性。
  (3)惩罚性。惩罚性是指当事人对他人或社会公众造成危害的同时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而被处以相应的罚款的形式。
  (4)无偿性。政府对违法者征收的罚没收入是无偿的,既不需要对当事人提供补偿和服务,也不需要支付任何报酬,是一种经济惩处的方式。
  (5)一次性。罚没收入是针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的一种处罚方式,在违规者缴纳罚款后,执法机关在后续的处理中,要遵循“一事不二罚”的处罚原则,不能再针对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再次进行重复罚款,除非当事人事后又违规违法。罚没处罚属于一次性的处罚。
  (二)罚没收入的分类
  1.按照财政收入预算科目设置划分。
  具体可分为:①一般罚没收入,指除缉私罚没和缉毒罚没以外的所有罚没收入;②缉私罚没收入,指海关、公安(含武警边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取得的缉私罚没收入;③缉毒罚没收入,指公安(含武警边防)、海关等部门取得的缉毒罚没收入。
  2.按照违法性质和罚没项目构成划分。
  具体可分为:①罚金收入,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②罚款收入,罚款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③没收违法所得取得的收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④没收财产取得的收入,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⑤没收非法财物取得的收入,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没收违法者实施违反行政法规行为使用的工具、非法经营的物品,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行政处罚;⑥追回赃款赃物取得的收入,追回赃款赃物,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于发生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案件,依法追回的赃物赃款以及赃物变价款,应上交国库作为财政收入。
  3.按照执法部门划分。
  具体可分为:①政法机关的罚没收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罚没收入;②行政机关的罚没收入,是指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包括工商、价格、审计、监察、国土资源、标准计量、劳动安全等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③其他国家职能部门罚没收入,是指农业、城市规划、环保、卫计、林业、渔政、邮电、电力、交通、水利、烟草专卖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银监局、保监局等取得的罚没收入。
  (三)执行罚没应遵循的原则
  1.法定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行使罚没权的职能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取得的收入,要依据法律、法规,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做出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无效。
  2.公正原则。
  对当事人实施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公开原则。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4.“收支两条线”原则。
  “收支两条线”是政府对罚没收入采取的管理方式。执罚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二、公安罚没收入
  公安罚没收入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取得的罚没收入。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行为的罚没收入,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而做出的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收入。
  (2)交通违章罚没收入,是指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交通法规违章罚款标准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做出罚款而取得的收入。
  (3)反恐怖罚没收入,是指公安机关对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进行罚没处罚取得的收入。
  三、检察院罚没收入
  检察院罚没收入是指人民检察院扣押的涉案款物,依法不移送给人民法院的,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而取得的罚没收入。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撤销案件没收存款、汇款取得的收入,是指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撤销案件,被冻结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其他原因撤销案件的,依法不需要返还被害人的款物,直接通知冻结机构上缴国库。
  (2)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没收收入,是指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中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法院判决应上缴国库的收入;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案件中原单位已不存在或者虽然存在但对被贪污、挪用的款项已经作为损失核销,应上缴国库的收入。对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四、法院罚没收入
  法院罚没收入是指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和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等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罚金收入,是指法院对于个人或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以致危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行为给予处罚,课以罚金所形成的财政收入。
  (2)没收财产取得的收入,是指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处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而取得的收入。
  (3)追缴非法所得取得的收入,是指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包括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依法应当予以追缴没收而取得的收入。
  (4)追回赃款赃物取得的收入,是指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裁决后认定为赃款赃物,依法查处并予以追回而取得的收入。
  五、工商罚没收入
  工商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反市场经营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章广告、商标侵权、违反合同法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1)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而取得的收入。
  (2)违法违章广告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章从事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罚没处罚取得的收入。
  (3)商标侵权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商标注册规定,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滥用“驰名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处罚取得的罚没收入。
  (4)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行为进行罚没处罚取得的罚没收入。
  (5)对违反公司法行为的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为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罚而取得的收入。
  (6)其他工商罚没收入。
  又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对违规接收离职公务员行为的罚没处罚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该项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②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行为的罚没处罚收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权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没收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非税收入概述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非税收入的定义

二、非税收入的分类

三、非税收入的性质

四、非税收入的特点

五、非税收入的理论基础

六、非税收入的管理体制

七、非税收入的发展历程

八、国际非税收入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辨析题

五、问答题

【案例分享】

“被‘没缴款’”何去何从

【延伸阅读】

非税收入与税务机构新职能,你懂了吗?

划转前我国非税收入规模有多大?为何居高不下?

非税收入、FDI与民间投资

非税收入征收模式怎样更合理?

第二章?政府性基金收入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政府性基金概述

二、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三、铁路建设基金收入

四、民航发展基金收入

五、港口建设费收入

六、旅游发展基金收入

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

九、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十一、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收入

十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

十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收入

十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

十五、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计算题

五、辨析题

【案例分享】

关于停止征收铁路建设基金的讨论

一个住房公积金使用误区的案例

【延伸阅读】

全国财政收支运行良好

公租房租金在线缴

企事业的住房基金财务处理

第三章?专项收入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专项收入概述

二、教育费附加收入

三、地方附加教育收入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六、教育资金收入

七、森林植被恢复费

八、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九、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收入

十、三峡库区移民专项收入

十一、场外核应急准备收入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计算题

【案例分享】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调整实例

【延伸阅读】

如何正确看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章?行政事业性收费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概述

二、外交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教育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公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民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九、卫生健康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法院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辨析题

五、问答题

【案例分享】

高校违规收费现象较多

土地复垦费答疑

移泊费的收取

审计发现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

【延伸阅读】

我国加快了清理涉企收费的速度

关于身份证,这些知识你知道多少?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在中国“送”走一个人到底需要花多少钱?

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水资源费知多少

第五章?罚没收入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罚没收入概述

二、公安罚没收入

三、检察院罚没收入

四、法院罚没收入

五、工商罚没收入

六、食品药品监督罚没收入

七、卫生罚没收入

八、检验检疫罚没收入

九、证监会罚没收入

十、交通罚没收入

十一、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十二、缉私和缉毒罚没收入

十三、罚没收入的预算管理

十四、罚没收入的退库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辨析题

【案例分享】

以信访为由拉横幅,罚!

超载的处罚实例

如果违法当事人死亡,行政处罚该怎么处理

“老鼠仓”的处罚

【延伸阅读】

徐翔案宣判 被罚110亿

2018年问题疫苗事件

第六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国有资源(资产)的定义

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概念和内容

三、海域使用金收入

四、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七、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收入

八、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

九、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

十、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十一、排污权出让收入

十二、航班时刻拍卖和使用费收入

十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十四、水资源费收入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计算题

【案例分享】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实例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实例

【延伸阅读】

石油特别收益金就是一种“暴利税”

排污权交易十年推而不广,问题出在哪了?

航班时刻改革:拍卖、抽签+使用费

第七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概述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内容

三、利润收入

四、股利、股息收入

五、产权转让收入

六、清算收入

七、国有资本收益申报

八、国有资本收益核定

九、国有资本收益缴库管理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案例分享】

多名国企领导干部违规经营投资被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

试点探路“管资本” 国投亮出转型“成绩单”

关于2017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对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的思考

第八章?其他收入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其他非税收入概述

二、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三、特许经营收入

四、中央银行收入

五、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六、政府利息收入

七、彩票公益金收入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问答题

【案例分享】

利用微信朋友圈非法经营香烟案

购买免税商品入境后售卖,涉走私被判刑

彩票公益金曾经去向成谜

【延伸阅读】

政府不宜接受企业捐赠

烟草暴利在哪里

彩票销售收入暴涨20倍 秒杀BAT三大互联网巨头

第九章?社会保险基金

内容提要

【学习要点】

一、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失业保险

六、生育保险

七、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社保基金运营管理

【政策依据】

【随堂练习】

一、单选题

二、多选题

三、判断题

四、计算题

【案例分享】

未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须担责

欠缴医保,企业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延伸阅读】

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依据

养老保险交满15年,退休后能领取多少钱呢

养老险知识延伸

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保统一归税务征收的误读

国务院最新会议:降社保税率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展中央调剂的影响

附 录?过关测试

非税收入知识测试试卷一

非税收入知识测试试卷二

非税收入知识测试试卷三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测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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