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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数汤匙的贼
0.00     定价 ¥ 49.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13320719
  • 作      者:
    [英]劳伦斯·布洛克
  • 译      者:
    屠珀
  • 出 版 社 :
    新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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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雅贼系列全盛回归。

 

一个喜欢吃朱诺洛克的贼。

没有什么事是一顿朱诺洛克不能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你喜欢亚森•罗平吗?或者罗宾汉?尼尔•卡夫瑞?还是怪盗基德?

如果你喜欢机智幽默、身手矫捷、打破常规的贼,喜欢看盗贼与警察、甚至与罪犯斗智斗勇,就一定不能错过这个系列。伯尼•罗登巴尔是一位博学多识、说话旁征博引、又风度翩翩的贼,也许不经意之间,你就会被他偷走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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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劳伦斯 布洛克 (Lawrence Block 1938-)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 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 布洛克的大师地位。此外,他还曾三获爱伦 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 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 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 保罗 凯勒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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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一天,一位自称史密斯的神秘客人来访。

史密斯对菲兹杰拉德极其嫌恶,

却愿意花大金购买他的手稿。

与此同时,九十二街的红墙别墅里死了一位老妇人,

伯尼 罗登巴尔除了是个贼,还是个绅士,

所以他不能对老妇人的死无动于衷。

他一边和纽约警官雷 基希曼联手破解红墙别墅的疑案,

一边继续自己的盗贼生活,

辗转在昂贵画作、银汤匙、和数不胜数的纽扣之间。

谁也想不到,史密斯的真实目的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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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很高兴看到我们的雅贼全盛回归,这本书证明了七十五岁的布洛克仍是当代*伟大的犯罪小说家之一。

——《每日邮报》

 

绝妙的细节和描写……伯尼 罗登巴尔不需要任何努力就惹人喜爱,聪明机智却不做作……他设计的陷阱狡猾又富有创意,语言优雅、讽刺又幽默,如果达希尔 哈米特还在写他的《瘦子》系列,多半就会是这样的。

——《卫报》

 

布洛克的对话充满智慧、幽默和文学底蕴,这不仅仅是一本犯罪小说。

——《纽约时报》

 

棒极了,对话诙谐有趣,里面的角色让你想请回家来做客……布洛克的对话自然得好像你在公交车上不经意听到的一样……伯尼是个机智幽默的贼,岁月没有掩去他的魅力。故事节奏极快,情节的变化像飞贼一样神鬼莫测。

——《今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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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

 

五月的一个周二,早上十一点一刻,我稳坐在巴尼嘉书店收银台后边的凳子上。一边读着克里斯托弗 斯马特的《欢呼吧,羔羊》①,一边懒懒地瞄着店里那位穿牛仔裤和凉鞋的苗条姑娘。她卡其色的衬衫袖子上卷,由小扣子固定住,卷袖下有若隐若现的文身。因为露得太少,我看不出文身的图案,也懒得猜或者去推测她身体的其他部位上是否还有更多的文身。我更关心的是她肩上挂着的大宽袋子和引起她兴趣的那本弗兰克 诺里斯的小说。

读到“因为我在考虑我的猫,杰夫里”时,我向窗外望去,琢磨起我自己的猫,拉菲兹。窗台的一小角在晴天的时候才能被阳光照到,那里正是拉菲兹最喜欢的窝点儿,不论风雨晴天。有时它会用特有的姿势伸展身体,有时它的小爪子会在梦到老鼠的时候动一动。不过这一刻它什么也没做。

我的顾客从她的大包里取出手机。她将手上的书放下,在手机上忙着按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把手机放回包里,拿着弗兰克 诺里斯的小说,微笑着朝我走来。

“我在到处找这本书,”她得意地说,“不过因为我不记得书名或作者所以一直没找到。”

“原来如此,我能明白你的难处。”

“不过当我看到这本,”她晃了晃手里的书,“忽然灵光一现。”

“啊。”

“我翻了翻,结果就是这本。”

“如愿以偿。”

“就是啊,你不觉得很神奇吗?而且还有更好的事。”

“什么?”

“这本书有电子版。是不是太完美了?我是说这本书是一百多年前写的,又没有《哈克贝里 费恩》或者《白鲸》那种名气,你明白吧?”

羡慕死你了吧,弗兰克 诺里斯。

“那两本都很有名,所以有电子版也是理所当然。但是《陷阱》?①弗兰克 诺里斯?而且我在网上一搜,随手点点,书就是我的了。”

“就那么简单。”我应和着。

“是不是太棒了?而且你猜多少钱?”

“估计比你手上拿着的那本便宜。”

她看了一眼书页里用铅笔写的价格。“十五块。还算合理吧,我是说这书怎么也是一百多年前写的了,还是精装版的。不过你猜我刚才在网上买它花了多少钱?”

“洗耳恭听。”

“两块九毛九。”

“真是不错。”我回答。

卡洛琳·凯瑟,在离我两条街的贵宾狗工厂店给各种狗做美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多数时候也是我的午餐搭档。我们俩轮流从附近的餐厅买午饭带到另一个人那儿去吃。今天轮到她买饭到我这里来。在文身姑娘将可怜的弗兰克·诺里斯丢在收银台的一小时后,卡洛琳翩然而至,掏出今天的双人午餐。

“朱诺洛克?”我问。

“朱诺洛克。”她附和。

“我真想知道他们做的到底是什么。”

她咬了一口,咀嚼了几下咽了下去,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我连这是什么肉都尝不出来,更别说是哪个部位的了。”

“几乎有可能是任何东西。”

“就是啊。”

“不管这是什么,”我说,“我不记得咱们吃过。”

“每次都不一样,”她回道,“而且每次都耐人寻味。”

“有时候甚至好吃得不得了。”我说,然后告诉她弗兰克 诺里斯和文身姑娘的事。

“也许是条龙。”

“你是说文身?还是咱们的午饭?”

“哪个都行。她用你的书店找到她想要的书,然后从亚马逊上买了电子版,还和你吹牛自己干得挺漂亮。”

“她倒是没让我觉得她在吹牛,”我说,“她就是跟我分享了她的胜利。”

“还狠狠地砸回你的脸上,伯尼。而你却好像毫不介意。”

“是嘛?”我考虑了一下。“哦,”我说,“我大概还真是不介意。你知道她听上去还是挺无辜的。‘你瞧我省了十二块,多棒啊!’”我耸耸肩。“至少我的书没丢。我还真有点儿担心她会偷书。”

“在某种意义上,”她回道,“她是偷了。不过如果你都不在乎,我干嘛为你生气。这饭真好吃,伯尼。”

“最好吃的。”

“台中二人组。我都不知道我念对了没有。”

“我至少能肯定你念对了后三个字。”

“最后三个字,”她回道,“永远不会变。”

餐厅在百老汇街和东十一街交会的一角,对面是饶舌酒鬼酒吧,餐厅的招牌设计没有变过,几乎和我的书店同龄。但是店主来自天南海北,煮的食物也不停地换,每一位(或两位)新店主都只将前半部分字刷上。塔什干二人组被瓜亚基尔二人组取代,然后又被金边二人组取代,等等。

我们渐渐对餐厅的改朝换代习以为常——餐厅的地点似乎风水不好——而且每当我们开始厌烦当下的口味时,就可以对下一任店主的食物翘首以待。而且,即使我们每隔几天就会去二人组餐厅,纽约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熟食店,比萨店,餐车店。

然后当坎大哈二人组弃甲而逃,台中二人组接手经营后,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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