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宗岱,原籍湘潭县,1937年出生于长沙市黎家坡,排行十一,六十后,自称宥翁。毕业于湖南第一师范。1956年,调湘潭县文化馆任美术干部。1957年,有油画、水彩等四件作品在湖南省第一届美展展出,随后入省文艺干校美术班学习。1958年3月,划为右派分子。回县后,又因绘制展品失当,被判劳改,颠沛二十余年。1979年彻底平反,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任湘潭市文化局副局长、齐白石纪念馆筹建委员会副主任、筹建办公室主任。后任湘潭市文联副主席。
性嗜文艺,以读书写字为乐,视画画为命根子。1979年后,展出、发表书画作品及论文、散文甚多,出版了理论专著《美辨》、散文集《画余信笔》和多本画集。为国家八五重点图书《中国书法文化大观》撰写《篆刻美学十题》,并任该书编委。
曾在日本彦根、长沙、南京、等地多次举办画展。2007年10月,由中国国家画院与湖南省文联共同举办的《周宗岱画展》在北京展出。
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入选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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