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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经济法学评论第21卷(2021年)第1辑
0.00     定价 ¥ 6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21632286
  • 作      者:
    史际春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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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经济法学评论》是国家核心集刊,以学术性为唯一评价标准,收录经济法总论、主体制度、规划和产业法、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消费者法、对外贸易法等领域内规范且有创见的力作,推荐相关专业人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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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主编史际春,1985年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师从罗马法权威周柟教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担任讲师。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师从民法学泰斗佟柔教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馆长。1998年中共中央法制讲座课题组组长,2005年中央政治局讲座主讲人。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副主编姚海放,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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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辑专题栏目收录了四篇反垄断领域的论文。杨佩龙博士生的论文《反垄断指南的规范属性》认为, 反垄断指南中绝大多数条款是行政解释性规范, 有少部分为行政创制性规范。反垄断指南本身应为行政强制性规范, 但实践中因“指南” 等形式问题而被误认为具有“任意性”。对反垄断指南的规范属性定位, 在突破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二分的基础上, 可以用法律规则说的理论,界定反垄断指南为第一性规则中的行为要件, 其产生基础是第二性规则中的“承认规则”。高清纯博士生的论文《中欧反垄断执法程序性权利保障比较研究》比较了中欧反垄断执法中被调查经营者等主体的程序性权利异同, 针对我国反垄断调查中程序性权利保障的规范及实践问题提出了具体完善建议, 以期回应《反垄断法》修改、反垄断执法法治化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赵泽宇博士生的论文《数据可携带与互操作机制在反垄断法下的结合适用》介绍了数据互操作和数据可携带权之间的关系, 认为两者不仅是法律赋予大型数字平台的义务, 也是观察相关市场竞争度的指标。数据可携带权与互操作要求的实施, 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及行业法规范的协调, 各监管机构应权衡利益、选择最佳法律适用方案。袁正和赵雨生硕士生的论文《国有企业“竞争中性” 原则辨析》说明了竞争中立或竞争中性概念产生发展的三个阶段, 批“竞争中立” 挺“竞争中性”; 认为可吸取竞争中性原则的合理成分参与国际经贸交往, 维护我国利益。

论坛栏目收录的文章包括: 崔文涛博士生与王斐民教授合作的论文《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理念的统合问题》分析了经济法理念与经济政策间的指导、制约等互动关系, 将经济政策区分为“基本政策—配套政策”, 而经济法正是连接两者政策的方式, 从而构建“基本政策—经济法—配套政策” 的分析框架。王昊宇硕士生的论文《税法目的条款的设置基准与范式构造》认为, 特定目的税收法律规范中应当规定特定目的条款, 内容应突出税收特定目的并附以税收法定内涵的规范目的, 但无需规定税收固有的筹集收入目的。确定特定目的, 应坚持体系协调原则, 引导税法规范和税制要素作协同立法; 同时也要满足以税收法定原则为代表的形式正义以及社会可接受性评判为代表的税收实质正义的要求; 并采用“规范目的+特定目的” 的二元结构优化税法目的条款。彭程博士生的论文《论消费税税收立法中征税客体的选择》认为消费税课征税客体呈现出筹资性税目与调控性税目杂糅的情况, 但以立法原意和税制演变的视角考察, 其客体选择逻辑是一致的。据此逻辑, 按照“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的改革方向, 今后可考虑增加私人飞机、含糖饮料等课税项目, 并将客体扩展至奢侈型服务类型。丁燕教授与孔凡诚的合作论文《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债务豁免所得税的实践检视与立法进路》从破产重整中的实务问题引发思考, 认为我国对于重整企业豁免债务所得税应当采取课税除外的立法路径, 在实质层面建立“重整例外” 规则, 在程序层面建立税务部门提前介入制度。吴尚轩副研究员的论文《证券市场变革下的双层股权上市规制路径构造》详细介绍了在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所采用双重股权结构设计的中概股公司的状况, 并介绍了美国三大交易所规制双重股权结构的竞争博弈过程, 认为可以此为镜鉴解决京沪深三地交易所之间差异化定位及规制同质化的问题。具体措施包括: 通过强化市场机制, 淡化证券交易所科层色彩; 保持适度行政权力引导, 避免为过度争夺上市资源引发逐底竞争; 避免规制体系同质化, 保持资本市场吸引力; 发掘企业科技创新潜力, 探索提升准入门槛灵活性; 强化关键性约束手段, 系统实验“日落条款” 设计与实施; 初步探索任期表决制可能性, 为构造不同证券交易所间差异化竞争提供切入点。王若川硕士生的论文《大额持股披露的特殊规则研究》以《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与有大额持股需求的机构投资者的披露实践间存在不便之处入手, 建议通过明晰大额持股披露特殊监管规则的具体内容,包括适用主体的具体范围、“无控制意图” 的具体认定标准、披露应当遵循的具体流程、具体方式等, 实现差异化、精细化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张龄方博士生的论文《个人金融数据安全监管进路研究》强调了强化个人金融数据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基于个人金融数据所具备的私益性和公益性、封闭性和开放性、静止性和流动性的多重悖论属性, 构建监管框架时应厘革监管主体架构、扩展监管对象范畴、推动监管方式迭代, 以期有效发挥个人金融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基础作用, 进而推动金融产业创新和有序发展。郑翔教授和高婕的论文《智慧停车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制度设计》聚焦城市智慧停车平台(企业) 规制主题, 进行了深入调研, 强调智慧停车不仅是技术构架问题, 更包括政府规制、平台运营、个人信息保护等多方面法律问题, 需要更新智慧停车相关法律设计,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张艺博士生和尹艺霏助理的论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 的法律完善》对《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项目后评价制度进行研究, 针对当前该项制度运行中的不足, 建议强化后评价法律规范及实施细则, 构建相关评级机构体系, 明确评价内容、方法和指标, 明确评价流程, 强化评价结果的约束力。

讲座栏目选登史际春教授在兰州大学法学院的讲座《规制时代的法治解读》, 说明规制是宪法法律概括授权, 政府在概括授权的范围内自由裁量、相机抉择, 对经济社会的某一个领域或某一种事物进行管理监督。规制是社会化条件下国家治理的必然应变, 也是经济法的本质与核心。相应地, 法治运作转为政府在尊重市场和社会基础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 表现为三种规制时代的法治模式: 第一, 社会和市场充分自治, 加政府指导监管, 加司法审查; 第二, 法律概括授权, 加公私主体自由的裁量和行为, 加问责制; 第三,法的政策化和政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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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卷首语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高水平法治支持   姚海放/3

 

专 题

反垄断指南的规范属性       杨佩龙/19

中欧反垄断执法程序性权利保障比较研究     高清纯/39

数据可携带与互操作机制在反垄断法下的结合适用        赵泽宇/61

国有企业“竞争中性”原则辨析   袁 正 赵雨生/85

 

论 坛

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理念的统合问题   崔文涛      王斐民/101

税法目的条款的设置基准与范式构造

——以税法规范中目的条款的整体检视为基点    王昊宇/118

论消费税税收立法中征税客体的选择      彭   程/143

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债务豁免所得税的实践检视与立法进路     丁   燕   孔凡诚/161

证券市场变革下的双层股权上市规制路径构造    吴尚轩/174

大额持股披露的特殊规则研究   王若川/191 

个人金融数据安全监管进路研究   张龄方/215

智慧停车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制度设计   郑      翔   高   婕/234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法律完善     张   艺   尹艺扉/248

 

讲座

规制时代的法治解读   史际春/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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