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南全集(第十三卷)》:
无脊椎动物,鱼类,爬虫类等之幼儿,大部分未及成年,即行死去。所产之卵数愈多,天失之数,亦与之为比例。假令每只鱼卵皆得滋生而孵化,即海之大,亦恐无容纳余地。爬虫类之卵,借阳光而发育,无须母性保护。而且幼儿生时,即具有自助能力,能与成长者营同一生活。然在鸟类,则亲的保护,成为绝对的必要。卵的发育,雏的保存,最需要适当而且不断的温度。因此,母鸟常有待于父鸟的协助,如供给食物,时或代为伏卵。其在哺乳动物,幼儿虽不能不借母的抚育。但对于父的协助,却非绝对的必要。如海象、象及蝙蝠等,类皆借一种近似奇妙的习惯,代替父的保护。母及幼儿相与结成大群,而营着共同生活。
在类人猿中,有不少可以说明夫妇及亲子保护关系必要的显明事实。其一为幼儿之数少,雌猿每次只产生一匹;又其一为幼年之期长,传闻猩猩须到十五岁始得完全成长。假若猩猩的家族生活,较之大猩猩及黑猩猩更多缺欠,其理由或可视为危险较少的表现。猩猩在婆罗洲(Borneo)除人类外,没有有力的匹敌。结局此等猿类遂不得成为群居的动物,而与较小猿两样。因为彼等体躯过大,一方面不必要群居的防卫;他方面因所需食物量较多,致使大群生活益形困难。传闻大猩猩不能在同一场所逗留两夜,各家族为寻求食物,在丛林中到处徘徊。萨维吉博士(Dr.Savage)谓:大抵果物成熟的季节,则黑猩猩之数激增,由此似可说明各个分离家族群单独生活之主要原因,乃因其他季节获得食物的困难。设如土人所云:黑猩猩在喀麦农(Kamerun)能团集生活,其较大的社会性当与“大森林中种种食物供给丰富,故黑猩猩通常不易经验到饥厄”的事实,有相当的关系。
当我们由最进步的猿类,进而观察到人类,亦将发现同一现象。最下级的未开化人与最高的文明人的家族中,同样包含有两亲及其子女,并且父亲同样是家族中的保护者与供给者。真的,有许多记载谓某种民族缺乏家族的关联:以前生活于乱婚状态中(a state of promiscuity),现在仍继续生活于乱婚状态中;还有许多习俗,被解释为过去乱婚状态的遗风;更有假定乱婚说曾普遍行于原始人类间。但诸如此类解说,自著者看来,似乎全无可资证据的价值。
就被认为生活于乱婚状态各民族的种种情形,详加考验,则所得到的结论,是难于寻得比较此等更不可靠的记述。有的仅由于理论家们的误传,其中如性的弛放,分居的频繁,一妻多夫,团体婚,或与团体婚相似的多数婚,或没有结婚的仪式,没有“结婚”(to marry)的术语,或没有类似吾人的结婚关系等等,皆与乱婚混为一谈。还有的则根据一些模棱两可的不确实证据,或者全是杜撰的报告。要之没有一种解说,够得上权威的资格,甚且不能令吾人相信乱婚曾在任何场合或然的存在。在现今,或者近代,没有一种未开化民族生活于乱婚状态中,这是很明显的;这将使古代或中世著述者流所谓乱婚曾盛行于某种民族的捕风捉影的纪载,全部发生动摇。我们试思人人对于自身邻近者的性关系报告的不确实程度,便不宜懵然接受那些古昔著述者流关于非洲(Africa)、亚洲(Asia)等远隔的部族所发表的言论。因为他们明明没有了解这些民族的充分知识。普林尼(Pliny)在《加列门底族的乱婚生活》“Jaramantians”一章中,曾告诉我们非洲又一种族的补勒米亚人(Blemmyans),没有头,口与眼都生在胸脯上。著者从未发现此类记述曾引用于人体解剖学的任何书中,因此也就没有理由断定这位著述者对于补勒米亚人的性的习惯,比对于他们的身体构造,更见精通。况且该记述简短而暧昧,能加上多样的解释。彼述及妇人共有的事实,并不一定含有一群或部族内部的一般乱婚意味,却有类于近代未开化种族间流行的团体结婚。若谓结婚关系之没有存在,则吾人必须记忆“结婚”(marriage)一语,含有许多意义;而中世著述者流关于斯拉夫(Slavonic peoples)某种族间流行的乱婚,亦得同样说明。即使我们能够相信某雅利安民族(Aryans)前数世纪没有婚姻制度存在,但我们应该认为这是他们确实丧失了过去祖先所有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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