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办案指导(2019年度 总23辑)》: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将服务和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打赢”,强调“精准”,搞好“专项”,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在距离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依托司法职能促进和保障民生,责无旁贷,使命光荣,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对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总结既有经验,精心谋划和改进下一步工作,补齐短板,善做善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要抓重点地区,中西部22个省区市的检察机关要强化脱贫攻坚有我的大局意识,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融入当地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扶贫的特色作用和独特优势,“三区三州”检察机关要依托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合力攻克“坚中之坚”,力保脱贫无死角。要抓重点对象,重点救助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致伤致残被害人,特别是对家庭生活极为困难、未来需要大额支出医疗费或康复费的被害人,要大额救助、重点帮扶。要抓重点环节,在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第一环节及时进行救助,坚决克服坐等当事人申请、甚至坐等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当事人得不到赔偿时才救助,在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实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扭转信访化偏向。
第三,压实基层责任,全力消除空白。从近年情况看,地区发展不平衡、基层工作薄弱,是制约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两个突出问题。改进工作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要瞄准突出问题,全力攻坚克难。检察机关80%的业务和机构在基层,基层检察院分布广、贴近人民群众,理应成为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困难的主力军,司法救助工作主战场应当在基层,但基层检察院又普遍存在资金保障不到位、审批决定权未落实等问题,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匹配度不高,导致基层检察院救助工作空白点较多,严重影响了支持脱贫攻坚要求的落实。要想方设法改变部分基层检察院救助工作薄弱的局面,千方百计消除基层检察院救助工作空白。上级院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救助而未救助的,要及时指令下级检察院予以救助,督促下级院充分履行司法责任。
第四,强化指导督导,上下合力攻坚。上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和业务督导职责,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检查督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创新。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纳入业务考核或者作为核心指标考核,明确任务导向,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常态化、日常化。上级院要综合运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与一般督查,跟进、督导相关工作开展。中西部22个省区市的市县两级院要每个月将本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救助贫困户情况、向扶贫部门移送贫困线索情况等报送上级检察院,省级检察院也要定期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引导。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这项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尽快确定相关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日常事务,强化专门性和专责性.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建立对贫困当事人的观察台账,动态跟踪记录救助和扶贫脱贫情况,努力形成与扶贫部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加扎实助力脱贫攻坚战。要更加重视宣传工作,努力构筑立体宣传网,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展示典型案例和积极成效,形成舆论强势,充分展现示范引领形象,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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