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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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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文书范本)(2022年版)
0.00     定价 ¥ 10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21623086
  • 作      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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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2年版法律法规全书系列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这是继首创赠送全书电子版目录后,又一对读者的“良苦用心”。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多重要?

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深入展开,成效显著,越来越受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在为国家发展建设、人民幸福感提升等方面建言献策,且许多建议在聚焦和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反映立法的方向、推动立法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效用。

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为例,自然资源部在针对该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断探索法律法规专业做法

√ 真正做到新法速递

坚持每次加印重新核对时效并修订,新法及时更新收录。

√ 真正做到便捷查询

赠送本书目录电子版,与纸书配套,立体化、电子化使用,便于检索、快速定位;实现将本书装进电脑,随时随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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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丛书独具多重价值

1. 文本权威,内容全面。本丛书涵盖分册领域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示范文本;丛书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2. 查找方便,附录实用。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对某一类问题的集中查找;重点法律附加条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其中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同时,本书采用可平摊使用的独特开本,避免因书籍太厚难以摊开使用的弊端。

3. 免费增补,动态更新。为保持本书与新法的同步更新,避免读者因部分法律的修改而反复购买同类图书,我们为读者专门设置了以下服务:(1)扫码添加书后“法规编辑部”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进入资料下载栏→选择法律法规全书资料项→点击网址或扫码下载,即可获取本书每次改版修订内容的电子版文件;(2)通过“法规编辑部”公众号,及时了解*新立法信息,并可线上留言,编辑团队会就图书相关疑问动态解答。

4. 目录赠送,配套使用。赠送本书目录的电子版,与纸书配套,立体化、电子化使用,便于检索、快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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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

中国法制出版社法规资源权威,编辑团队专业,是读者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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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涵盖刑事诉讼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示范文本,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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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修订说明

 

本书自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本书在上一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改情况,进行了相应的增删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1.删除失效法律法规。

2.增加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节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司法部关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63号建议的答复;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05号建议的答复;最高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关于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建议(节录);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3.更新最高法、最高检指导案例、典型案例: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危险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彭旭峰受贿,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任润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案;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6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刑事诉讼庭审中辩护人携带记录人员的建议

(2019年5月16日)

您提出的《关于刑事诉讼庭审中辩护人携带记录人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刑事诉讼庭审中,加强对辩护人的权益保障,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您提出的“每名辩护人可携带一至两名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担任记录”的建议,对于实现刑事庭审控辩双方地位平等,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促进刑事辩护律师队伍“传、帮、带”具有重要意义。

正如您所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也规定:“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针对上述规定,您提出“辩护人出庭人数仅为‘一至二人’,且无配备律师助理担任记录工作的规定,这明显不符合控辩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相当部分的刑事案件的辩护人组成都采取由一名相对有经验的律师(主要担任庭审辩护工作)携带一名或执业不久的律师或实习律师(主要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而言,尚无明显不妥之处”,但在重大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则明显不妥。我们完全赞同您的意见。针对这一情况,为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方便律师执业,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律师助理参与刑事诉讼、特别是法庭审理的问题作出明确。例如,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律师助理可以协助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包括会见、阅卷、庭审等。律师助理的范围较宽,包括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可以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带律师助理参加庭审。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根据这一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辩护律师,而每名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带一名律师助理参与庭审,从事记录等辅助工作。应当说,律师助理参与刑事诉讼、特别是庭审,从事相关辅助工作,对于保证辩护律师集中精力辩护,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大对地方法院的指导力度,坚决贯彻《规定》关于律师助理参与刑事诉讼、特别是法庭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维护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0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司法部规章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的“党政机关”给予明确解释的建议

(2020年12月31日)

您提出的关于对司法部规章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的“党政机关”给予明确解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工作。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对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力发展公职律师队伍,不断提高公职律师履职能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 5万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总数达到4 33万人。广大公职律师正逐步发展成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可靠的高素质法治专业力量,有力地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但与此同时,公职律师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公职律师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职律师队伍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施《办法》过程中对“党政机关”内涵和外延理解不一,导致在执行《办法》时标准不一致。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公职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职律师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制度。认真研究论证,科学界定《办法》中“党政机关”的内涵和外延,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有序地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二是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大推进力度,扩大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各人民团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需求。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引导公职律师紧紧围绕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要求,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律支撑、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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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18年10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

解释

(2014年4月24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2019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1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12月26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020年7月20日)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2005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2017年11月24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

(2007年1月15日)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

(2008年3月23日)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

(2008年3月23日)

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

(2008年3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2010年2月8日)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2015年6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6年7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2012年5月10日)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

(2016年7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2019年1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年7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11日)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1日)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

(2021年12月2日)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年12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年10月21日)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0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

(2021年3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

(2021年11月4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年6月1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2021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0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1年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2021年8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2021年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2019年4月23日)

请示答复

公安部关于正确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的批复

(2008年10月22日)

·指导案例·

1 陈力等八人侵犯著作权案

2 琚某忠盗窃案

3 林某彬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案

4 金某某受贿案

5 张某受贿,郭某行贿、职务侵占、诈骗案

6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危险废

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文书范本·

1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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