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狄更斯 (CharlesDickens,1812—1870)是19世纪最伟大 的城市作家之一,他9岁来到伦敦,在伦敦的大街小巷闲逛成为他体验都 市生活、洞察人性的独特方式。12岁时,他的父亲被关进债务人监狱, 不久狄更斯被送到亨格福特码头的黑鞋油作坊当童工,21岁爱情受挫, 这两起事件构成了他一生不断奋进的强大动力。狄更斯在伦敦生活了40 年,他与身处的时代融为一体,用自己的名字为伦敦命名,最终成了维多 利亚时代的符号与缩影。传记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认为,“狄更斯是那 个时代最突出的代表。他比已经作古的英国政治家、曾经两度出任首相的 帕默斯顿更突出,比站在时代风口浪尖上的英国政治家、曾经四度出任首 相的格莱斯顿更突出,甚至比英国女王更突出。因为狄更斯不仅见证了、 体验了这个时代的巨变,而且在其小说中宣告了一个时代巨变的到来。他 发挥自己的天赋将自己的人生变成了那个时代的标志”①。 狄更斯以伦敦为背景的大部分小说表现了19世纪伦敦都市的现代性。 从城市维度可以发现狄更斯的小说反映了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浓缩了鲜 活的城市经验,渗透着对城市问题的深切忧郁,揭示了现代都市生活短暂 易逝、孤独冷漠、异化等根本特征,由此可以深刻地揭示狄更斯的小说所 包孕的现代主义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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