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管理》:
二、内容生产的方式
1.原创式生产
原创式生产强调内容创意的原创性。原创性是内容生产的核心价值,没有原创性的内容。标准化、规模化的产品生产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原创性的文化产品是大众文化产品的母体。原创式生产追求个性与原创,在生产主体、与市场的关系、产业化程度等方面表现出独特性。
(1)个人化的生产组织。原创式生产是以创新及个性风格的彰显为动力的内容生产,它崇尚自我、追求个性与创新性。从事这类生产的主体往往是个人化的生产组织。所谓个人化的生产组织,具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以某一个核心人物为中心和主导的文化产品生产单位,二是指在文化生产及产品中具有与众不同的个性化追求的组织。它最典型的组织形态是各种以导演为中心的摄制组、独立制片公司,以创作者为核心的图书、音乐、动漫工作室等,同时也包括像画家、编剧等具有鲜明个性意识的个体生产者。
(2)强调个性与创新。原创式生产往往以崇尚个性的生产者为核心,突出核心人物的个性与风格,强调内容的创新。艺术影片、探索文学、先锋美术、实验戏剧等是原创式生产的经典形式。这些作品由于在某个方面表现出独特性:开拓新的题材领域、表现新的情感内容、展示新的思想观念、创造新的形式表达,给消费者带来新奇的感受与愉悦,体现出创新特质。崇尚自我、强调个性是原创式生产者采取的市场姿态。正是因为个性与创新能够使他们显示出自己的独特性,也只有特立独行的风格,他们才能在众多同行中脱颖而出,使自己具有市场价值,以求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个人化生产组织中的核心人物在创作时关注的重点是怎样进行自我表现、个性表达、形式创新等问题,对于市场需求和接受者的偏好不太关心。在他们看来,文化艺术作品本身就是创作者思想、情感和体验的反映,文化艺术创作最重要的是表达自我,凸显个性,而非迎合他人。个性是他们占领市场,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获取经济效益的武器。他们认为消费者众口难调,他们只需要表达出自己作为人类一员的个性就会有知音,更何况接受者有时也有提升自己、拓宽视野的需求。同时,传统文学艺术中“为艺术而艺术”“创新至上”等观念对他们影响至深。这些都为原创式生产的个性化创作提供了依据。尽管如此,这些个体生产者,已经不同于历史上那些创作只为自娱自乐、无须他人认可的艺术家、文学家。因为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公众的认可是其存在的前提。完全得不到公众理解和认同的创作,是无法进入文化产品的社会体系的,其生产者自然也就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因此,原创式生产者在标榜个性的同时也大都拥有一定程度的公众意识,他们通过各种社交活动在纵横交织的社会网络中寻找自己的位置,为自己的创作寻找灵感,为自己的作品寻找展示的机会,使自己成为文化产业链上的一环。
(3)非市场导向性。由于强调个性与创新,原创式生产进行创作时并不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也很少仔细研究产品的市场定位、目标人群、营销计划等与市场、消费相关的问题。但这并不表明原创式生产的产品没有市场。这些产品可以通过两种路径赢得市场:一是获得专业人士认可,如在行业评奖中获奖,赢得以专业接受者为代表的小众市场,被评论家们和敢于冒险的经销商所接受,再由小众市场向大众市场渗透,被越来越多的大众所接受,在市场上形成影响,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二是其形式、内容、风格等方面的创新被不断吸收到新的产品中,成为进一步生产的材料或资源,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原创性的产品一旦被大众接受,就会成为商业性与创造性高度统一的作品,成为跟风者争相效仿的典范,为其后的产品生产输入新血液,为文化市场带来新气象。
(4)产业化程度低。无论是个人化文化生产组织,还是个体文化生产者,这种生产方式共有的特点是规模小,人员少,产业化程度低,组织结构简单,类似于历史上的手工作坊。他们常常是围绕着一个创造性人才,如导演、演员、编剧、创作型歌手、作曲家、作家、画家建构起来的,组织内以生产部门为核心,营销部门处于辅助地位。作为组织的核心人物,创造性人才不一定是整个组织的管理者,但一定是组织的灵魂和精神的象征,决定着生产什么与如何生产等事关产品品质与个性的关键问题。因而使得整个组织呈现出非常明显的个人化色彩。日本动漫界官崎骏的吉卜力工作室、中国电影界的张艺谋摄制组等,都是这样的个人化组织。
2.配方式生产
如果说原创式生产对应的是个性、创新、不可重复,那么,配方式生产对应的就是模式、复制与类型。配方式生产就是按照一定的配方模式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其中的配方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题材、故事结构、表达方式等因素的组合模式。配方式生产是大众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它在生产主体、组织形式、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独具特色。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