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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馋:贪吃的历史
0.00     定价 ¥ 98.0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44788472
  • 作      者:
    [法国]弗洛朗·凯利耶
  • 译      者:
    黄荭
  • 出 版 社 :
    译林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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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贪吃,是一种罪吗?一部饱览贪吃众生相的美食文化史,探讨千百年来人类与吃、吃与文化的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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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弗洛朗·凯利耶(Florent Quellier),法国知名作家、历史学家,法国图尔弗朗索瓦-拉伯雷大学副教授,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近代饮食史讲席教授。《馋:贪吃的历史》于2010年荣获法国让·特雷莫利埃奖。

黄荭,南京大学法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翻译家,作家。著有《玛格丽特·杜拉斯:写作的暗房》《一种文学生活》《杜拉斯的小音乐》等,译有《小王子》《人类的大地》《苏菲的烦恼》《新童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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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贪吃,是一种罪吗?这是一部饱览贪吃众生相的美食文化史,探讨千百年来人类与吃、吃与文化的无穷魅力。从希腊神话中由佳肴美酒构筑而成的极乐世界,到中世纪魔鬼引诱人们纵情堕落的嗜酒暴食;从17、18世纪“精致菜肴”的出现,到如今人们对食疗养生和时尚瘦身的狂热追求……本书引领我们踏上一场穿越古今的美食之旅,去探寻极富暧昧色彩的七宗罪之一——贪吃的历史,津津有味,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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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389年5月,法国国王查理六世在圣德尼皇家修道院组织了一个盛大的骑士节。国王、王后及其同伴都年轻气盛、不拘礼节、毫无顾忌,他们暴饮暴食、歌舞嬉戏,使这场节日活动沦为一场狂欢的筵宴。用历史学家儒勒•米什莱[1]的话说,这是“在坟墓边纵酒狂欢”。一些酒足饭饱的宾客,包括一些高级教士,不惜设法让自己呕吐以便继续大吃大喝。
“我劝诫……后世避免类似的糜乱行为;因为,不得不说,通宵达旦、沉湎酒宴的爵爷们已然酩酊大醉到无视国王的地步了。他们中有些人放任自己纵欲和通奸,玷污了圣洁的修道院。”圣德尼皇家修道院的米歇尔•班多安修士在《查理六世编年史(1380—1420)》中这样写道。当时的编年史作者们以三重丑闻之名谴责了这种乱象:折损皇家的尊严,辱没神圣的场所,玷污承载卡佩王朝记忆的神殿。尤其是堂堂一国之君竟然也难逃“贪食”和它那邪恶的姐妹 “淫欲”的操纵。诚然,这是在用宗教的眼光看待世俗之人,但发生在圣德尼皇家修道院骑士节上的种种,反映的是法兰西王国在14世纪和15世纪所经历的一场更为深重的道德危机。在此之前三十多年,法国骑兵在普瓦捷战役(1356年)中溃败而颜面扫地后,“贪馋”不就已经广受声讨,受到指控,说它令贵族萎靡软弱、丧失战斗热情吗?

贪食,七宗罪之一

“gula”一词源于拉丁语中的“喉咙”,基督教会用它来代表“贪食”这一大罪。这一罪行出现在基督教历史上有其特殊的地理和人文背景,和沙漠教士有关,这些隐修士在埃及沙漠中建立了最早的修道院。为了让灵魂无羁无绊地飞升向神,这些隐修士让他们的身体忍受严酷的苦修。大约在365年,为方便修士们苦修,埃瓦格尔•勒彭蒂克[1]列出了魔鬼用来引诱人类堕落的八大罪恶与邪念。第一大诱惑是与斋戒和禁食背道而驰的贪馋,第二大诱惑是淫欲;“贪食—淫欲”这对将祸害千年的地狱组合就此诞生。八大罪恶为贪食、淫欲、贪婪、忧郁、愤怒、倦怠(懒惰)、虚荣和傲慢,从肉体的罪行到精神的罪行,这种顺序表明一种等级——罪行的严重性是递增的,傲慢这一罪行最严重。但它同时也表明了一种进程,即贪食会引发其他罪行。因此,修道院的戒律尤其注重禁止贪食,把饮食减少到仅能满足身体的基本需求——维持生命并能够完成必要的工作即可,严格规定每日所需饮食的质和量,明确固定的饮食时间,尤其要建立一个以斋戒为标志的禁食制度。

若非天堂的本质和意象,斋戒是什么?斋戒是灵魂的滋养,精神的食粮,天使的生命,错误的消弭,债务的清除,救赎的良方,圣宠的根源,贞洁的基础。通过斋戒,我们能尽早到达上帝身旁。
——米兰主教盎博罗削[1],4世纪

大约在420年,让•卡西安修士沿用了八大罪恶的定义,随后将其传播到西方的修道院。世纪末,教宗额我略一世在他的《伦理丛谈》中重新思考并调整了其排列顺序,将其修订为七大罪恶。额我略一世按照罪行严重性递减的顺序,将傲慢排在首位,认为它是一种过度自恋,而贪食排在倒数第二位,就排在淫欲前面:虚荣—傲慢、嫉妒、愤怒、忧郁、贪婪、贪食和淫欲。额我略一世所总结的,是中世纪伦理和文化中的基本罪行。自13世纪起,尤以当时刚创立的托钵修会、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为代表的各教会用来教诫所有基督徒的七宗罪就源于此。第四次拉特朗公会议规定信徒每年必须告解一次,主要自省有没有触犯七宗罪。不过,罪行的排序后,愤怒和懒惰之前。

贪馋,一个会惹出大祸的小罪恶

教会所谓的贪食罪有何含义?教宗额我略一世认为,贪食罪以多种形式存在:在正餐之外吃东西,或是提前就餐;超过生理需求的暴饮暴食(“多于所需”);贪心不足;追求精心的烹调(“奢侈”)、 更为丰盛的餐食和精美的菜肴(“讲究”),等等。尽管修道士的影响显而易见(尤其是对提前吃饭的谴责),但是从修道院到俗世,贪食的意义发生了改变。贪食罪第一次受到宽待,被认为只是有违节制(mediocritas)的美德,不再被视作与肉体的禁食和苦修相悖。然而,由于生理上的需求与进食时的欢愉无法截然分开,这一罪行就变得模棱两可、难以界定,一直存在甚至越发无所顾忌。
中世纪的神学家并不深究贪食罪本身,认为它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而更关注它所招致的危险后果。教宗额我略一世认为,荒唐的乐事、伤风败俗、失贞、多嘴多舌、感官退化是“贪食”的五大邪恶之女。醉酒对贪吃之人在言语和身体上的不良影响是尤其要受到谴责的:举止轻浮可笑、哼唱淫词艳曲、口无遮拦亵渎神明、话多、迟钝、傻乐……祸从口出一部分是因为贪食,另一部分则是出于愤怒、嫉妒或淫欲。如果修道院强制规定在用餐时保持安静,并用高声诵读《圣经》篇章来代替交谈,就是要提醒世人,提防“吃多了就容易话多”这个生理和世俗现象。精神食粮比口腹之欲更重要,听觉比味觉境界更高。嘴巴是一扇敞开的门户,容易受到恶魔的攻击,它也是言语和食物的交汇处。
晋升为大罪,贪食会导致一些更加严重、有时甚至会致命的罪行,比如饱暖思淫欲。暴饮暴食,尤其是对肉类和辛辣调味品的过量食用会刺激肉体与精神的亢奋。在《农夫皮尔斯》[1]中,魔鬼携带着香料,在去往教会的小道上等待贪吃之人。神学家让•德•吉尔森[2]在教导听众时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天性好色的男子在吃过一道辛辣的菜肴之后,马上犯了淫欲之罪,胡言乱语,与他人互相抚摸身体,道德感也摇摇欲坠。醉酒是贪食罪的极其严重的形式,它会导致争吵、暴力行为,甚至是杀人,让人口出淫词秽语甚至亵渎神灵,爱抚与触摸会引发婚外性关系和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贪吃之人可能是造成社会混乱和骚动的原因:因为他吃的食物远超过自身生理需要,或者相对于他的社会阶层而言吃得过于奢侈,这会动摇上帝建立的、理应恒久不变的社会根本。
邪恶、龌龊、不合群,“贪食”被视为一种无耻行径。作为一种最初出现在中世纪司法文献和文学中的脏话,“贪食者”(glouton)以及它的衍生词(gloz, glot, glou)都有“狼吞虎咽的人”“道德败坏的人”“放荡的人”之意,而这离淫欲之意也不远了。暴食者同样意味着贪心、贪婪、贪欲。用它的阴性形式辱骂女性时,贪吃的胃口和放纵的性欲之间的联系就更加明显。将一位女性称作“贪食者”(gloutonne)或“贪吃鬼”(gloute)就等于把她看作一个荡妇。1260年5月31日,法国马诺斯克的一位法官痛骂一位女性:“疯狂又‘下流’的荡妇,你会被烧死的! ” 1404年2月,第戎的一位母亲看不惯女儿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冲着刚回家的女儿劈头盖脸地骂了一句:“你死哪儿去了,贪吃鬼?”“friand”(贪食者)一词尽管用得很少,但是也可以作为骂人的话,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也有性的意味。从“glouton”到“friand”,这些词之所以臭名昭著,是因为“贪食—淫欲”的联想,这表明在中世纪末,不仅是教士,连一般民众都将胃和小腹这两个概念相提并论。俗话说得好:“吃饱喝足了就要跳舞。”

贪食是一种原罪吗?

贪食罪的依据来自《圣经》中的哪些段落?事实上,七宗罪的名单并没有写在《圣经》里,“十诫”中也没有贪食,并且《马太福音》中还有这样的断言:“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2]不过,《旧约》中有很多故事,以扫因为一碗小扁豆汤而放弃了长子继承权,表明他对食物本能的渴望,更何况小扁豆汤不过是一道再普通不过的菜;挪亚淫荡的舞蹈导致他儿子闪的后代受到诅咒,还有罗得的乱伦行为和荷罗孚尼之死;这些都引起了世人对醉酒的谴责。在前往应许之地的路上,从以色列人开始渴望比上帝所赐的吗哪[1]更美味的食物开始,他们就逐渐陷入狂热,所以说这段故事谴责了贪食(gastrimargia),把贪食看作对口腹之享的膜拜。在一次丰盛的宴会上,希律王下决心要杀死施洗者约翰。《圣经》中可以用来训诫不要贪食的故事不胜枚举,而且原罪也可以归咎于贪食。
《创世记》里,引诱人的蛇问夏娃: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那天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创世记》3:1—7

除了著名的奥古斯丁,中世纪的其他神学家都认为,原罪不仅仅源于傲慢和不服从,也可以是由贪食引起的。4世纪时,米兰大主教和教会之父盎博罗削在《创世记》中写道,“一旦引入食物,世界末日就开始了”,贪食“让人类被驱逐出天堂,他们原本是那里的主人”。让我们再来听听一位13世纪的传教士“乔巴姆的托马斯”是怎么说的:“贪食是一种可恶的罪行,因为人类就是因为贪食罪而堕入尘世的。事实上,即便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第一宗罪是傲慢,但如果亚当不在此之上又犯了贪食罪,那么他绝不会被罚,之后的人类也不会跟他一起遭殃。”贪食不仅仅是原罪的起因,它还无法挽回地勾起淫欲。让我们再读一读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吃下果子,“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世记》3 :7)。从5世纪的让•卡西安修士的作品开始,这两种贪恋肉体享受的罪行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过度的贪食免不了会生出淫欲。除此之外,教宗额我略一世用一种带有解剖学意味的论证强调,“从人体器官的分布位置来看,生殖器官就位于腹部之下。这解释了为什么后者一旦被填得过满,这些生殖器官就会产生性欲”。诱人的夏娃其实就代表了苹果给人的联想,结实又丰满,让人想起模特儿裸露的乳房。在贪食和淫欲之间,拉丁语中“carne”一词完美阐释了两者之间暧昧的渊源,它既可以指肉欲又可以指肉类。
根据一种强调《旧约》和《新约》之间相似性的经典解读来看,《新约》中同样包含一些章节,可以用来进一步肯定贪食和淫欲之间那种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贪食在原罪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使徒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写道:“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翰一书》2:16)这一段通常被认为在暗指七宗罪,首先提到的“肉体的情欲”让人联想到“贪食—淫欲”这对组合,因此也会联想到原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沙漠中经历了四十天的斋戒之后,当饥肠辘辘的基督经受魔鬼的三重诱惑时,他首先抵制住的是食物的诱惑。“那试探人的进前来,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 4:3—4)在保罗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他也说那些以“自己的肚腹”为神、“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立比书》3:19)之人终将沉沦。中世纪的神学家和传道者从中看到这和他们的见解是契合的,即把贪食与原罪联系起来对《创世记》中的故事进行阐释。这样看来,宗教画中的地狱以火焰、幽闭空间和烟雾为特征来表现,想必是从厨房得到了灵感,用吞食罪人的兽化魔鬼张开的血盆大口来象征地狱之门,这一切都不是巧合。贪食作为人类罪恶天性的根源,甚至在描绘地狱的图景中都留下了它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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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 言
第一章 中世纪的饕餮或口腹之欲
第二章 极乐世界的美食
第三章 天主教徒的逸乐,新教徒的简朴
第四章 饕客和美食家当道的时代
第五章 高谈阔论美食的时代
第六章 贪馋,弱势性别的弱点
第七章 童年的味道,被幼稚化的贪馋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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