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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实用导图版)(“八五”普法推荐用书学习手册系列)
0.00     定价 ¥ 39.80
浙江图书馆
  • ISBN:
    9787521620672
  • 作      者:
    八五普法图书中心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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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专业性:专业法律编辑精心编写

实用性:用法律条文配合90个实用案例细致讲解公务员常见的法律问题

全面性:10个章节讲解公务员所需法律知识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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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八五普法图书中心,组织法律专业人士以满足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需求为出发点,编写相关通俗易懂、实用专业的普及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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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权利,明确公务员的义务。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掌握与公务员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是履行好公务员义务的重要前提,也是服务好人民的知识保证。本书共分10章,从10个方面全面介绍公务员法律知识。同时,本书还在各个章节的开头配有知识导图,方便读者对全章的知识进行理解和梳理,便于学习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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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 新录用的公务员有试用期吗?

◆ 案例分析

去年7月,唐某开始准备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几个月的辛苦准备,最终他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唐某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新单位报到。在报到时,局领导告诉唐某,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才予以任职,并提醒唐某要认真工作。那么,新录用的公务员有试用期吗?

新录用的公务员的确有一年的试用期,局领导的说法是正确的。公务员考试可以说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公平的择才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测验应试者的知识和技能,但其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与其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行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为了弥补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不足,《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案中,唐某虽然顺利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机关录用,但是其仍有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应该认真努力地工作。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向选择。而公务员实行试用期的目的是一样的,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做进一步的考察,试用人员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在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享受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试用期工资,与所在部门正式工作人员相同的政治和生活福利待遇,履行公务员的义务。但在试用期间,新录用的公务员不确定职务和工资级别。

2 公务员晋升职务有什么要求?

◆ 案例分析

宋某于2009年7月自某名牌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某乡镇政府工作。2019年10月,县里选拔县管乡镇后备干部,宋某认为自己学历高、工作能力强,符合选拔条件,于是提交了申请。后在县组织部的主持下通过投票,宋某成为候选后备干部之一。但县组织部经过进一步审查,发现宋某于2019年2月因酒驾曾被行政拘留10天,且被所在乡镇给予了警告处分,于是县组织部认为宋某不符合晋升条件,遂将其排除在候选人之外。宋某对此很不理解,他认为他的条件符合选拔要求,虽然他酒驾的行为不对,然而不应该严重到影响其晋升,况且他已经接受了惩罚。那么,公务员晋升职务到底有什么要求呢?

县组织部因宋某酒驾被所在乡镇给予警告处分而将宋某排除在后备干部候选人之外的行为是合法的。《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其中,具备政治素质要求公务员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品行端正,正确运用职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能与不良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本案中,宋某虽然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三方面均符合晋升的条件,但是其因酒驾的不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继而被所在乡镇处以警告处分,宋某知法犯法,显然不符合政治素质条件。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及任职经历等。政治素质是指公务员“德”的方面;工作能力是指公务员的“才”;文化程度是指一个人接受教育的程度和具有的知识水平,包括公务员的学历水平、任职岗位所需要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任职经历则体现了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的积累过程。另外,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但是,对于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这是公务员晋升职务制度中的一种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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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公务员基本法律知识

1 新录用的公务员有试用期吗? 

2 公务员晋升职务有什么要求?

3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该怎么办?

4 公务员可以自行申请回避吗?

5 公务员退休后,是否可以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6 公务员的工资是怎样构成的?

7 公务员具备哪些条件时,可以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8 公务员具有哪些情形时,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9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该如何处理?

10 公务员共同违法违纪的,会受到相同的处分吗?

11 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阻止他人检举控告,应当从重处分吗?

12 民警违法实施行政拘留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13 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应该怎么办? 

14 没有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吗? 

15 公务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规定的要给予处分吗? 

16 因刑事犯罪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吗? 

17 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刑事处罚的,要撤销奖励吗?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知识

18 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

19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吗? 

20 撤回行政许可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21 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能收费吗?

22 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分批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要补足,致使当事人

多次办理的,合法吗? 

23 不予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需要说明理由吗? 

24 公民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吗? 

25 听证会的举行应当遵循什么法定程序? 

26 实施行政许可必须举行听证会吗? 

27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间有限制吗? 

28 行政机关如何处理公民隐瞒事实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知识

29 因“一家有病”,行政机关责令“多家吃药”的做法合法吗?

30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有哪几种?

31 城管执法人员有权实施行政拘留吗? 

32 对未成年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吗? 

33 被行政拘留后又被判刑,之前被行政拘留的时间可以扣除吗? 

34 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多次处罚吗? 

35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吗? 

36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再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 

37 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未告知当事人,是否合法? 

38 当事人为自家亲戚时,行政执法人员应该回避吗? 

39 收取罚款以“白条”代替收据合法吗? 

40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进行申辩,能加重处罚吗? 

41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可以再委托其他人进行处罚吗? 

第四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知识

42 对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承租者身份证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 

43 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违法商贩的营业执照吗? 

44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受理? 

45 派出所民警可以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吗?

46 公安机关在扣押公民物品时没有制作扣押清单,合法吗?

47 公安人员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吗? 

48 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49 只有一名执法人员可以对公民进行询问吗? 

第五章 保密法律知识

50 国家秘密有保密期限吗?是多长时间?

51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将满仍需继续保密的,该如何处理? 

52 可以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吗? 

53 可以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谈及国家秘密吗?

54 涉密人员上岗,是否需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55 涉密人员出境是否受限? 

56 对知悉哪一秘密级别以上的人员应当作出书面记录? 

57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需要做什么工作来保守国家秘密?

58 机关、单位如果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应当怎样做?

第六章 纪检监察法律知识

59 公务员向监察机关申诉的,关于申诉期间有哪些规定? 

60 违法犯罪的党员,哪些情况下会被开除党籍?

61 如何区分有关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62 对于党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应该如何处分? 

63 对于党员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第七章 行政强制法律知识

64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范围是什么?

65 被扣押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66 催告期间,当事人转移财产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6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什么情形下行政机关需要中止执行? 

68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69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 

70 什么是代履行?法律关于代履行作出了哪些规定? 

71 人民法院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72 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73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最少应该由几名执法人员进行? 

74 行政强制执行前一定要先催告当事人吗?催告可以口头进行吗? 

75 行政机关有权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为由让物业停水停电吗? 

第八章 国家赔偿法律知识

76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国家应该赔偿吗?

77 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的财产已经拍卖,如何赔偿? 

第九章 刑事法律知识

78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接受贿赂,二人构成共同犯罪吗? 

79 收受了他人的钱财却没办成事,构成受贿罪吗?

80 公职人员拥有巨额财产却说不清该财产的来源构成何罪? 

81 法官故意对有罪的被告人判处无罪的行为构成何罪? 

82 伙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构成何罪? 

83 滥用职权批项目造成损失定何罪? 

第十章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84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85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法定期限,谁承担举证责任? 

86 缺席判决时,被告提交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吗? 

87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后可以再自行收集证据吗?

88 企业对行政行为不服已经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还有权强制执行吗?

89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可以一并审理吗?

90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允许行政相对人申辩所形成的证据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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